小偷偷電瓶車被電身亡,家屬向車主索要20萬元,你覺得合理嗎?

溜溜達達逛河北


這個事情其實很簡單,車主要不要負責任,要看車主有沒有過錯。

如果車主在樓下充電,使用的物業統一規劃的電瓶車充電區,那小偷被電死和車主沒有任何關係。

但如果是車主私自拉線在樓下充電,本身已經危害用電和消防安全,這樣即使小偷因為偷車被電死,車主也要承擔一定責任。

這件事情,小偷如果沒有電死,那這位車主的電動車既有可能被盜。肯定有網友要說,小偷被電死真是活該。沒錯,這些賊確實很可恨,但首先我們也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尤其是電動車,因為觸電,火災引發的事故很多。我們自己本身沒過錯,也不用怕訛人的小偷家人了。


風雨橋


正常情況,怎麼會被電死呢?(由於不明真相,所以以下只能做適當推測。以下所有言論,都建立在合理的假設條件之下)

正常情況,是不會被電死的。一定發生了非正常事故。會不會是車主為了防盜,將交流電火線以比較隱蔽的方式接入車身某個部位,不會傷及一般人,但會傷到有意撬鎖的小偷形成類似於"電網"的裝置?如果是這種情況,那車主免不了要承擔一定責任的,甚至還有刑事責任。不過,由於小偷盜竊,自身有嚴重過錯,應該減輕車主一方的責任。

如果是正常充電,由於某種不可預料的原因導致車身漏電,從而電死了小偷,車主一般不承擔責任,但造成漏電的罪魁禍首,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同樣的道理,小偷自身有過錯,應該減輕侵權一方的責任。

以下就上面二段的結論進行說理:

小偷盜竊,其危害程度僅限於電動車這種財物,抓到後嚴重的也就判個刑蹲若干天監獄,罪不至死。即便車主當場抓到小偷,也不能將小偷打死(小偷使用暴力反擊的除外),否則就可能涉嫌防衛過當。這裡有個"度"的問題。除監獄等特殊場所外,一般是禁止安裝電網的,就是出於這個道理。

至於漏電造成事故,造成漏電的一方,假設是車輛質量問題,那車輛的生產廠商就有過錯,依法應該承擔侵權責任。造成漏電的責任主體,需要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

大家要記住,並不能因為別人違法,那他就什麼都是錯的,就沒有任何人*權可言,就可以肆意對待。即便是正當防衛,不也要掌握一個"度"麼?(特殊防衛除外)


律法人生


就我個人意見,本案中劉先生需要對小偷的死亡承擔部分責任,但不是所有責任,原因在於:

首先通過新聞了解到的事實是:

據劉先生所言,為了方便自己平時上下班,平時大家的電瓶車都是隨意停放在小區的單元門口的。雖然亂停亂放現象嚴重,但是因為是老小區了,所以物業也沒有怎麼管。案發前一天劉先生下班回到家,還是像往常一樣把家中的插座拉下來給電瓶車充電

很顯然,小偷意圖偷竊劉先生的電動車,但是不曾想因為充電設備存在漏電情況,結果導致被電身亡。而劉先生自己的電瓶車充電系通過自家插座拉倒樓下進行充電,此種行為本身也確實存在不當。

雖然小偷偷竊的行為可恨,但是在這次事件中劉先生私拉電線違規充電的行為本身也是導致小偷死亡的原因之一,而且即使不是小偷換做其他民眾也會有相應的風險存在。

故而劉先生需要對小偷的死亡後果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我個人認為這個責任絕不是全部責任,故而在小偷自己也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即使涉及賠償也應當綜合考慮小偷自身的違法行為在先,再考慮劉先生的過錯。

本案與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

之前悟空問答中有過許多類似的,但是不一樣的題目,大多都是小偷進入房屋後被狗咬傷、小偷進入房屋後點燃打火機致使洩露的液化氣爆炸身亡的。在以上的題目這筆者均認為失主不存在任何過錯,但是本案中我認為劉某應當承擔部分責任是因為:本案中劉先生的電瓶車私拉電線充電已經危害到公共安全,而且劉先生主觀上也應當意識到這種風險,但是出於過於自信的預估並未能及時消除這種風險。而其他案件中的失主不存在這種可預見性。所以本案之所以劉先生需要賠償還是考慮到其作為成年人,電瓶車充電私拉電線並且在雨天戶外的情況下,應當預見到這種風險,所以對於本案中小偷的死亡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麋鹿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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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刑事責任上,小偷的死與車主無關,小偷處於犯罪的故意實施偷盜行為,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最後觸電身亡屬於意外事件,車主無需承擔責任。

在民事責任上,至於車主要不要負這個賠償責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過錯,這就涉及到車主給電瓶車充電時是否有存在明顯的安全用電隱患,如若不存在,那麼車主也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而作為小區的保安人員是負有安全監管義務的,是否盡到安全監管職責也是判定小區保安人員作為管理者的責任的主要因素。但是從目前流露的信息來看,很難把責任歸責到小區安保以及車主本人身上。

因此無論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道德的層面來看,小偷的死都很難苛責別人。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我讀書少,法法條條我不是很懂。但是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奶奶就教育我,不是自己的東西未經主人允許絕對不能拿,看見別人貴重的東西要離遠一點,雖然奶奶辭世多年我仍能深深地記得,並延以教育我的兒女 ......

我奶奶有一個很傻的因果邏輯,每次我在外面被人欺負回來她總是先問我對人家幹了什麼,人家才挨人家揍的?很多年以後當自己漸漸長大,才發現奶奶是對的。如果我們不論大事小事,都想在別人的身上找原因,總想著把責任推給對方,推得越乾淨越好。那麼久而久之整個社會就形成了一種邪氣--“惡人當道,小偷猖獗”的亂象。

小偷小摸聽起來確實不足以該死,但是當小偷行竊發生意外身亡,你有理由,你好意思向物主索賠?乾脆“偷竊合法化”算了!省物主報案難,警署立案難、追察難,法院舉證難等各路社會資源。可是,各位看官你們是否想一想,物主是經過何等辛勤和汗水才掙來的,你們想過物主一遭失竊物主有多痛苦麼?

對於這個事件我覺得有幾個疑點:1. 物主是否在設身處地地設局去謀殺他人?2. 是物主的電車襲擊了人?3. 物主還有沒有一點權利去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呢?為什差點兒沒丟電動車卻還要賠上十倍百倍的錢?還有沒有天理啊??


韋智


劉先生的電車放在樓下,本來好好的,沒有電死人的故意,更沒有想到小偷能盯上,在行竊的過程中,能被電死,事實上,造成的影響,不是電車的主人所為。所以小偷家屬索賠是沒有理由的,不會得到司法部門的支持。


陽光雨露177713209


在我個人看來不合理,家屬本身行為就是胡攪蠻纏,並想因為自己犯錯從而造成的後果,找尋他人來負責承擔。而這一行為就可以算是敲詐勒索。

從案件上看小偷的本身行為就是屬於偷竊,盜取他人財務,這本身就是一個觸犯法律的行為。而因犯法導致死亡這把這個責任甩到車主上,從而獲取賠償。就如同車主碰到一個小偷過來偷車,偷車不成要用自殺來威脅車主,讓他把車讓出來,讓他開走,如果不給。自殺以後就等著賠錢。無論從邏輯或者從道德以及法律上都說不通的一個事情。

而這樣不就是相當於給這些小偷買上一份人身保險,從而讓這些小偷更有底氣,更肆無忌憚的去犯罪。


空想家115


奇怪了,我現在的電動車充電也是在家裡隨便拉一條拖把充電的,難道還可以拖到哪裡去充電啊?自己的家裡都不擔心的安全問題現在給小偷擔心嗎?真的在家裡到處要貼個警示,,,小偷注意環境安全,,,這樣的警示牌嗎?


多嘴說幾句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看電動車主有無意和故意行為。如果故意放電設阿陷阱是要賠小偷的,如果無意充電時了被電死是不承擔任何賠償的。遇到這種情況警察要進入現場排查死因的,會作出結論,


難得糊塗43680743


昆明曾經發生過一起偷電動車被路過的商人發現,遇到商人阻止後窮兇極惡的小偷用匕首刺死商人!

小偷的家人呢???怎麼補償被殺身亡者家人呢???

小偷作案有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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