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你缺錢,我給你借款;你沒錢還,我介紹別人繼續給你借款;你無力還錢……看似處處為你著想,背後卻是滿滿的套路:簽訂空白合同,設置“霸王條款”,層層“介紹”轉借……借幾千元短短几個月就要還款幾十萬元。日前,合肥警方從一起普通報案入手,深入偵查,破獲了多起“套路貸”涉黑涉惡案件,打掉10個涉嫌詐騙的“套路貸”團伙,抓獲涉案人員100餘人,依法對3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簽訂空白合同,設置“霸王條款”

今年3月,家住合肥市包河區的陳女士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某零用貸公司的客戶經理,問她是否有借款需求。剛好陳女士那段時間資金週轉困難,便按照對方要求準備了身份證等相關材料,依約來到廬陽區北一環某寫字樓一間辦公室。接待她的“客戶經理”簡單審核了陳女士資料,便說:“按照你的條件,我們只能借7000給你。”雖然借款額度比較小,但急需用錢的陳女士還是同意借款。

客戶經理拿出一份空白合同,讓陳女士簽字,“我當時心裡也有點疑問,他們說這是‘行規’,我也沒有想太多,就同意了。” 之後她在一份空白借款協議上籤了自己名字,當陳女士拿到錢時,一清點才5700元。按照對方的說話,這1300元是公司扣除的保證金等相關費用,也是“行規”。並且對方還提出,這7000元借款要求分30周還清,8周後才能一次性提前還清欠款,逾期每日加收總額5%的逾期費等附加條款。陳女士急需用錢,沒有理會那麼多,拿了5700元離開了。

層層“介紹”轉借,欠款越借越高

兩週後,陳女士手頭資金更加緊張,還不上這家公司的周還款額。這時,公司業務員給她想了一個辦法,說可以做陳女士的“介紹人”,“幫”她介紹給另一個貸款公司借一筆“過橋資金”進行墊還。

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很快,陳女士被帶到該寫字樓另一家零用貸公司,跟之前一樣,簽訂了一份空白借款合同,借了8000元,扣除相關費用,實際拿到6500元,分20周還清,8周後才能提前一次性還款。

之後,陳女士一次次的在公司業務員的介紹下,不停的從下一家公司借款償還上一家債務。

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到6月份,短短三個月時間,她已從50多家零用貸公司借款62筆“過橋資金”用於還款,一筆5000多元的借款通過層層“介紹”轉借,本金、利息已經達到了60多萬元。她從家中拿出了30萬用於還款,仍然欠貸款公司30餘萬元,而且還款額每天還在增加,她已經無力還款。這時,貸款公司突然終止“介紹”其他貸款。

此後,零用貸公司每天通過電話騷擾、恐嚇、堵鎖眼、刷油漆等各種方式對陳女士及其親友索債。6月8日,不堪忍受的她來到廬陽公安分局報案。

警方快速收網,涉案金額2000多萬

接到報案後,廬陽公安分局民警展開初步調查,發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詐騙案件,有多個零用貸公司暗中互相串通,關係錯綜複雜,而且涉案人員眾多,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

分局刑偵部門隨即抽掉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一邊詳細走訪物業保安,一邊“化妝”成借款人員,以需要貸款為名走進公司瞭解情況。經過近半個月的縝密偵查,摸清了該“套路貸”的基本情況,共有 10家涉案公司,分佈在寫字樓不同樓層,涉案人員達100餘人。

7月9日,收網條件成熟,專案組制定周密方案進行集中統一抓捕。7月10日10時許,90餘名民警,分成多個抓捕小組,著便裝潛入該寫字樓。所有抓捕人員就位後,現場指揮員一聲令下,各個小組統一實施抓捕。當場共抓獲10個零用貸公司133名涉案人員,現場查獲涉案借款協議300餘份,扣押現金100餘萬元、涉案手機123部,初步梳理涉案金額達2000多萬。

組織架構嚴密, 崗位分工明確

辦案民警介紹,為了達到層層“介紹”借款的目的,獲取更多的非法利潤。涉案公司規模都不大,員工3到10人不等,但麻雀雖小肝膽俱全,組織架構非常嚴密。每家公司都有公司負責人、股東、財務人員、風控人員、業務員(客戶經理)、法務人員(催款人員)等崗位。

不同崗位分工明確,負責人、股東主要負責籌集資金,招募“員工”;財務人員主要負責公司放貸業務、盈利核算等相關賬務;風控人員主要負責借款人身份、家庭信息等情況的核查,對欠款較多、無力還款的人進行“風險控制”;業務員主要負責聯繫借款人,推銷貸款業務,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同時還做貸款人的“介紹人”;法務人員主要負責催收借款。

頻繁變換地址,專借無力還款之人

為規避風險,他們每次借款金額一般控制在1-2萬之間。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涉案公司辦公場所外面從不懸掛公司招牌,半年左右就會更換辦公地址。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每個人都會加入多個微信群,公司負責人通過多種渠道獲取急需用錢的借款人信息,然後發至微信群,然後由業務員跟進,業務員打電話給借款人推銷貸款業務。

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他們一般只選擇有過民間借款或“零用貸”借款經歷的借款人放款,而那些有固定工作或有一技之長的人員,以及借款經歷或信用很好的借款人,他們稱之為“白戶”,對這些借款人他們則會考慮放款。嫌疑人稱這些借款人注重信譽,徵信良好,有還款能力,他們基本不會違約,甚至會提前還款,這樣公司就無法獲取更多的高利潤和違約金。按照他們的話說,“從不在乎借款人有無償還能力,只關注他們是否有借款能力。”只要借款人肯借,他們就會放款,越沒有還款能力,他們越願意放款。

獲取家庭信息,“法務”非法催債

當借款人表達借款意向後,業務員就邀約其見面,在約定地點接待之後,就將該“準客戶”推送給風控人員。風控人員對借款人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簡單審核(所謂審核只是做個樣子)。審核通過後,要求借款人簽訂空白借款協議、租房協議、開鎖協議等各種霸王協議,然後扣除服務費、材料費、上門費等各種名目費用約20%-25%,並告知可分20至30周還款,但必須要6至8周後才可一次性還清。如借款人違約,違約金按每日5%累加,最後以公司負責人或股東個人名義放貸。為了下一步順利滋擾催收借款,風控人員在借款人初次借款時就會通過各種方式,獲取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家人信息,甚至是親戚朋友的各種信息,為後期催款做好鋪墊。受害人陳女士就是這樣一步步被零貸公司“套路”的。

因為這樣的借款條件,在客戶借款後就會出現“天天缺資金、時時被催債、分分能借到”的局面。同時只要客戶還有借款能力時,對應的業務員或之前的“介紹人”只要客戶資金出現緊張的時候會立即“幫助”聯繫下一家商務公司借款,而且很容易借到錢,待客戶的借款達到其本人或家庭的承受邊界點的時候,所有的公司全部不予借貸,之前的零貸公司會同時催債,致使客戶資金鍊瞬間斷裂。

這時之前累加的鉅額“債務”如同“滾雪球”般數額已非常巨大,借款人根本無法承受。隨後,最後一家放款公司專業的“法務人員”上場,拿著借款人當初親手簽署姓名、捺印的空白借款合同(合同上已經按照公司預設增加了各種“霸王條款”),到借款人家裡登門要賬。為了達到追賬的目的,他們採用跟隨、威脅、恐嚇、堵鎖眼、噴油漆、向親戚朋友打威脅電話等各種非法手段進行逼債“逼債”,讓借款人及其親友不堪其擾,他們甚至還拿著事先做好的各種“證據”到法院進行起訴,打著法律的“幌子”非法侵佔借款人財產。

大量證據顯示,這些零用貸公司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一般成員,層級清晰,分工明確,有完整的管理規定和利益分配方式,是有組織的犯罪行為。

合肥警方打掉多個“套路貸”團伙

他們作案手段隱蔽,很多受害者在借款期間被矇蔽,一直未發覺自己被詐騙,等到被“逼債”時後悔已晚,許多家庭負債累累,甚至破裂,家人和親屬每天生活在被催債的恐慌之中,社會危害性極大。

目前,該案共對3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套路貸”是一種新型違法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借貸人急需用錢的心理,通過有組織、有預謀的一系列環節,通過“簽訂空白合同”、“虛增借款金額”等手段,將原來幾千元的借款,通過種種手段飆升到幾萬元、幾十萬元,讓被害人陷入了越借越多、無法償還的借貸圈套。

廣大市民群眾如急需用款,最好先向親朋好友尋求資助,也可以通過銀行等正規渠道申請貸款,萬一需向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借款前務必甄別貸款公司資質。貸款過程中,合同要按實際借款金額、實際約定的利息如實填寫,不要簽訂含有高額罰息、利滾利、質押房屋租賃權等霸王條款的借款合同,避免掉入“套路貸”陷阱。同時,貸款人應保存好借款證據資料,一旦發現遭遇“套路貸”,及時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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