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青蛙「報警」 巨野公安救下其千餘「同伴」

一只青蛙“报警” 巨野公安救下其千余“同伴”

鉅野民警將野生青蛙運至河邊放生

一只青蛙“报警” 巨野公安救下其千余“同伴”

千餘隻野生青蛙獲救

大眾網菏澤7月16日訊(通訊員魏衍軍記者徐德波)野生青蛙是禁止捕殺販賣的野生保護動物,但非法捕殺販賣野生青蛙的行為卻屢見不鮮。7月12日,鉅野縣公安局龍堌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查時,在轄區東集村內查獲一起非法販賣野生青蛙的違法行為,當事人康某某被查獲。

當日10時許,龍堌派出所民警在龍堌鎮東集村治安巡查時,一名中年婦女的電動三輪車內“呱”——隱約傳出一聲蛙叫。當民警詢問該車婦女車內所裝物品為何時,該中年婦女稱車內什麼也沒有。但細心的民警還是看出她有幾分慌張,遂立即要求她停下車進行檢查。民警發現車上裝有四個泡沫箱,打開泡沫箱後,發現裡面竟是活蹦亂跳的青蛙,每箱足足裝有有300餘隻。

經查,康某某在沒有辦理野生動物經營手續的前提下,非法收售野生青蛙,其行為已違反相關野生動物保護規定,系非法收售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經過清點和拍照取證,康某香非法收售的野生青蛙共計100餘斤,民警隨即將野生青蛙送到了河邊進行放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康某芳已被移交至森林公安,現此案正進一步偵查中。

農諺雲,“春捕一隻蛙,秋少一擔谷。”被稱為“地面除害專家”的青蛙,是農作物害蟲的天敵,近年來卻成了不少人的“美味”。民警警告廣大市民,採取任何方式捕捉、獵殺野生動物,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有發現違法捕捉、獵殺、販賣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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