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車搖號申請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5)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強制註銷、“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個體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執行。
杭州新房搖號申請條件:
購房意向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購房意向登記人及家庭成員(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2.戶口本首頁複印件和各家庭成員個人頁複印件(核對原件),非本地戶籍家庭還需提供相應社保、個稅證明;
3.婚姻證明覆印件(核對原件);
4.房產情況核查證明原件;
5.徵信報告原件;
6.50萬現金存款證明(銀行活期、定期存款證明或存摺複印件,核對原件)。
《關於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中的重點內容: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採用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應在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方案,一次性公開銷售當期準售房源。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公示購房意向登記方案,明確購房意向登記起止時間、地點和條件,意向登記條件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有利於內部人員、關係戶等購房的條款。
三、意向客戶登記數量超過準售房源數量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聯繫公證機構,採取公證搖號方式產生選房家庭和選房順序號,並按序售房。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應對“無房家庭”給予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
“無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後離異單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後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意向登記起止時間內接受購房意向登記,要求客戶提供購房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和房產情況核查證明等資料,對客戶符合限購政策情況進行核對,並應在登記完成後出具相關憑據給意向登記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無理由拒絕相關登記申請。
六、意向登記截止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整理形成購房意向登記彙總表,在銷售現場公示後報送公證機構公證。
七、公證機構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主持搖號工作,應確保搖號流程和結果公正可靠。
閱讀更多 凌辰三點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