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出台駐村扶貧人員及派出和管理單位問責辦法

日前,根據相關規定,寧夏中衛市出臺了駐村扶貧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及派出和管理單位問責辦法,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推動駐村第一書記和扶貧工作隊員落實精準脫貧職責、派出單位落實幫扶指導職責、管理單位落實日常監管職責,以精準監督助力精準脫貧。

《中衛市駐村扶貧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及派出和管理單位問責辦法》共分4章12條,明確了問責的情形、方式和程序,主要適用於全市所有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及其派出和管理單位。問責工作堅持權責一致、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級負責的原則。

問責辦法分別對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派出單位,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管理單位的問責情形作了明確規定。其中,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存在工作作風漂浮、組織紀律渙散、宗旨意識淡薄、嚴重失職瀆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未能按期脫貧、駐在村的扶貧工作被中央或自治區有關單位通報情形的,予以問責;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派出單位存在幹部派駐不到位、幫扶指導不到位、整改落實不到位情形的,予以問責;駐村扶貧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管理單位存在鄉鎮黨委日常管理缺位、縣(區)委組織、扶貧部門督促檢查不嚴情形的,予以問責。

在問責方式和程序上,問責辦法規定,對駐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的問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紀律處分;對派出和管理單位的問責方式包括檢查、通報;對派出和管理單位相關責任人員的問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紀律處分。同時規定,這些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問責辦法要求,市、縣(區)兩級組織、扶貧部門要協作配合,通過專項督查、電話查詢、媒體報道、領導反饋、信訪舉報、年度考核等途徑瞭解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員及其派出單位、管理單位失職失責情況,對符合問責情況的及時問責。

同時,按照管理權限實行分級問責,對非本級派出的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員,非本級轄區的派出單位出現問責情形的,應向上級紀檢、組織部門報告並提出建議。 (寧夏中衛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