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超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

标书编号:066018892312

受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委托, 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超市承包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超市承包经营服务

2、项目编号: 066018892312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校园超市服务站点(2个)项目,位于校区内食堂楼负一楼超市和学校东北角超市临时经营点,该区域是学生居住、生活、消费的集中区域,具有长期稳定的经营市场。

租赁服务期:3年。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出租人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预算金额:租赁费不得低于50万元/年 最低限价:50万元/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日用品或日用百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核查)

3.2.2 现场经营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在超市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的经历,有健康证明。 (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经营合同原件、健康证原件核查)

3.3 第3.1(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7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9日09时至2018年07月0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07月19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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