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环卫设施要挨罚

犍为新闻网讯(杨星)

7月13日早8时,县城管局接到环卫工人电话称格兰郡小区大门外有一处勾背垃圾箱燃烧起火。该局赓即安排部署,执法人员携带水桶、灭火器等工具到达现场时,火已基本熄灭,垃圾箱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为避免复燃,执法人员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用水浇灭未燃尽的火星,为垃圾箱降温。

县城管局呼吁:夏季炎热干燥,垃圾箱内多为易燃可燃物,请广大市民请勿将未熄灭的烟头等物投入。若出现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行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将予以以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损毁环卫设施要挨罚
损毁环卫设施要挨罚

扑火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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