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险福建莆田财务不真实 被停摩托车险新业务3月

新浪财经讯 7月16日消息,银保监会今日发布闽保监罚〔2018〕41号,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被福建监管部门停止接受莆田市摩托车险新业务三个月;福建分公司总经理石敏熙被撤销任职资格。

附: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8〕41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

主要负责人:石敏熙

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及下辖莆田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停止接受莆田市摩托车险新业务三个月(自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8〕42号)

当事人:石敏熙

身份证号:321026196103xxxxxx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

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石敏熙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石敏熙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敏熙作为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紫金产险福建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石敏熙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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