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喜法院四項措施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我院深入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根據上級法院要求和部署,進行專題研究,組織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具體制定、落實四項措施,推進解決執行難工作。

聞喜法院四項措施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執行保障。成立了以楊洪源院長為總指揮的執行攻堅指揮部,指揮部整體謀劃、統一領導、全面調度、考核評定全院執行攻堅工作;加大執行工作的物質保障,充分運用執行指揮中心和“點對點”、“總對總”執行查控體系、執行流程管理系統以及被執行人信用懲戒體系,進一步開展好網絡司法評估和司法拍賣,規範、高效、科學執行。

聞喜法院四項措施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二是重點治理“頑疾”,形成執行威懾。組織集中執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定點或多點跨區域聯合集中執行活動,預先確定重點案件、重點被執行人,推進“骨頭案”的重點執行;開展靈活執行活動,將日常辦案和集中執行、專項執行有效結合,準確摸查被執行人財產信息、掌握被執行人動向,精準採取措施;用足用好強制措施,做全做實“四查”工作,用好拘傳、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建立起打擊拒執的常態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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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健全流程機制,規範執行管理。嚴格依法辦理案件,注重執行方法和策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遇到有矛盾可能激化、可能引發惡性事件或群訪情形的, 做好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執行預案;對無正當理由久拖不執的案件,易人執行或對承辦人誡勉談話,切實整治消極執行、違法執行、亂執行;提高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嚴禁直接或間接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嚴禁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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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注重陽光公開,提升執行公信。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信息,加強與電視臺、報紙和微博等新媒體的聯繫,做好對活動的跟蹤報道和現場直播工作;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執行工作,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利用執行公開平臺,將執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執行裁判文書等向社會公開,保障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知情權、監督權,讓執行權在陽光下運行。

聞喜法院四項措施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戰役已經打響了總攻的第一槍,我院有決心和信心完成總目標,直面問題,周密部署,全力攻堅,舉全院之力,高標準,嚴要求,有底氣地迎接第三方評估的檢查和驗收,確保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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