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类“违建”可补办规划手续“转正”

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涉及已建房屋补办手续的优质产业、公建和民生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违建”项目可以申请补办手续后成为合法建筑。上述项目规划手续的办理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确保审批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记者从《通知》上看到,“违建”补办手续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建设项目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过程中,经发现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现状违法建筑,且现状违法建筑不存在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第二类,2017年2月10日前已建成,属于市镇重点企业(以纳入市重大项目目录为准),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以纳入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目录为准)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主要控股公司),经市政府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公建和民生等可以纳入市补办政策范畴,但尚未通过补办总表审查的建设项目。

《通知》明确,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有选择、有计划地分批安排相关项目。重点解决优质产业类项目以及公建、民生类项目的历史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审批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市补办程序完善手续,且现状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明确这些违法建筑不影响规划实施,可以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市规划局发出告知函后直接办理该项目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以及补办现状违法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应同时按程序申请办理现状违法建筑的已建房屋补办手续,并在办理规划核实环节前完成。在该项目的现状违法建筑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新建建筑和现状违法建筑办理规划核实。

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市补办程序完善手续,且现状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明确这些违法建筑不影响规划实施。市规划局发出告知函后直接办理该项目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应同时按程序申请办理现状违法建筑的已建房屋补办手续,并在办理规划核实环节前完成。在该项目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现状违法建筑补办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办理新建和现状违法建筑的规划核实。

在规划核实阶段,发现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存在门卫室、电房和设备间等小型配套设施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在违法建筑面积较小(认定标准参照市规划局批后管理的误差许可值,按照项目大小从200至400平方米不等),且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经市规划局认定属于批后管理误差情况的,直接补办该建筑的工程规划许可,不再将该情况函告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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