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全责,但是对方要求的赔偿太高,该怎么办?

汉景帝王


看到标题,想到了“敲足杠”这个词,赔偿金额的协商本身就是利益的博弈,其实本题的目的就是:作为赔偿责任人在遇见“敲足杠”的时候,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与赔偿金额相关的三个核心事件:责任划分、损失程度的鉴定、赔偿标准的鉴定

只有确定了以上的三个核心事件,那么赔偿金额就自然可以计算出来了。

但是,在确定三个事件的过程中就可能遇见了争议,有了争议我们该怎么办?

划分责任有争议,怎么办?

这里要明确一点,交警划分责任是一种执法行为,对于责任的划分无需经过当事人的同意的。不是说,我在事故认定书上不签字,事故责任认定书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不影响。

如果真的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那么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不过一般情况下,没有明显的证据来支持,复核是不会成功的。

那么,是不是明显不公平的责任划分就真的没有办法改变了呢?当然不是,还有一种方法:起诉到法院以后,由法院来调整赔偿比例,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法院的一个参考,当不是绝对执行!(当然,这也是很不容易的!)

损失程度、赔偿标准的争议,该怎么办?

比如非医保用药、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城标还是农标,这些都可能产生争议。

那么作为全责方来说,其实秉持一个原则:与保险公司共同进退,保险公司答应的赔偿我也答应,保险公司不答应的我也不答应,协商不了,就让对方起诉。

我们对于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三种:协商、仲裁或者诉讼。所以,如何协商不了,那就诉讼吧!


保道手记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报警,由交警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双方可以根据交通事故上的责任比例,对于赔偿方案进行协商。

如果交警已经在交通事故书当中认定你需要负全责,那么显然如果对方因此造成了相关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你是需要向对方进行赔偿的,但是这个赔偿也不是无限度,可以任由对方无理索要的。

赔偿的数额必须是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对方有身体上的损害,那么需要对方出具相关的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看病的相关发票等等。并且,这些看病的费用必须是以此次交通事故,有关的病情的费用。比如,交通事故是造成了一个人腿骨折,但是对方拿出来的票却是看心脏病或者其他方面疾病的票据。那么显然这些费用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因为这是与交通事故的伤害没有关系的。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能索要的赔偿项目,大多都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有伤残补助费,构成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的费用。而且这些费用的计算都是有法律依据和相关公式的,所以如果对方的要求非常的无理或者过分,那么建议你可以不再与对方进行协商,而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由法院进行判决,这样对你来说比较公平。


任律师工作室


交通事故你方全责,你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太高,你就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一、交通事故一定先经交警或公安派出所处理,千万不要私了。因为一旦私了,有些证据无法取得,未经交警认定,事实就不清楚了。再碰到一些赖人,就会漫天要价,进行讹人。

二、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都是有标准的,并不是说对方要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那么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那就由有关部门鉴定,最终结果以鉴定部门的评估鉴定为准。



三、对于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你可以先让交警或办案人员计算一下,或者是找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一下。如果对方要价低于这些标准或者是与这些标准差不多,那你就可以考虑赔偿。如果对方要价明显高于这些标准,你大可不理他,让他走法律途径就是了。

当然,对于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又是肇事全责的一方,你应当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在对方提出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予以赔偿。


法重情深


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责任认定你负全责,你对事故被损害方依理依法都应全额赔偿。至于对方要求太高还是不高都是你的主观判定,不能做为判断依据。现行交通事故处理对经济损失采用的是在交警主持下的协商。双方提出的损失依据都互相认可,就能达成协议进行赔偿。现实中由于众多机动车都参加了保险,交警在调解中一般采用双方保险公司的《损失确认书》作为损失认可的依据。如果有一方(无责方)没有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没有定损,车方又不让肇事方保险公司定损的就比较麻烦。这种情况肇事方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对无责方的单方修复(未经自己认可的修复方式、范围)不认可。并申请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保险公估公司定损。这一切都还不能达成协议,那就只能让交警终止调解。对方向法院起诉你进行诉讼调解或判决了。这时你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损失,法院都会支持的。这里说明一点:交警依道法处理交通事故是不支持间接损失(如:事故造成的车辆偏值等),而法院审理时依民法及侵权责任损害是支持这些赔偿的。


闲人146090081


4S店事故从业人员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这个情况要看对方的赔偿要求是什么,实际中遇到的情况大多数是两种,我们依依来看看:

1:要求修车的赔偿高,这个情况在实际中遇到的情况最多.1)如果你是走保险,而且你也有第三者责任险,而且保额也够(比如说你买的第三者责任险30万,但是对方修车40万,那就爱莫能助了)那个这个问题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所有对方要求更换的配件,维修费用都给保险公司提,就算对方起诉你也不要担心。2)如果你是自费给对方修车,那起码你应该有2000的交强险赔付金额,剩余的你就和对方谈,是不是可以去外面修理厂修,不在4S店、这个件你看要不然就修吧,别换了(前提是可以维修)你看我也挺不容易的,工资没多少还得养家等;还有最直接的就是找对方的修理单位,直接和他们谈工时费便宜点,配件打折,看看损坏的配件是不是要换(有这黑心的一点点坏的就给车主说要换),拿着单子去其它修理的问问价格是不是正常的价格等方法。


2:对方要求赔车辆折旧费、修车期间的打的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这个遇到的也不在少数,而且这个保险公司基本都不陪(除了营运车辆可以赔偿误工费,你可以看看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上都有说明)。对于车辆折旧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车辆贬值损失并未明确规定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赔偿的财产损失范围就是说没有一定要赔偿车辆折旧费这个说法,对方要求赔偿可以要求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对于交通费,这个解释中也有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就是说合理的交通费是在赔偿范围内的,不过这个费用是保险公司不赔的,同样你可以让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看法院是不是支持比费用。对于其它的费用可以明确表示不赔,法院也不支持。

总结一下,就是出现纠纷很正常,双方要好好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判决出来谁都不会有怨言,但是要考虑时间成本,毕竟时间就是金钱。


CarNews


既然你在交通事故中全责,说明已经报警了,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责任,也就是说你已经认可了整个责任,那么剩下来的只能是负责赔偿!

赔偿前需要先明确赔偿的项目以及数额,这是需要双方协商的,把需要协商的项目列出来,把赔偿金额写上,那些项目是合理的,哪些项目是不合理的。


当然,赔偿金额是需要有理有据的,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票据,由于不是用于报销,并不一定非得要正规发票,这些票据也必须要合理。

另外,法律规定的其它各种费用项目很多,涉及到的项目种类繁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这些费用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建议找一个律师事先了解一下。

对于对方无理的要求,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我是众口说车,这是我的第2036个问答,如果觉得有道理,请点赞顶一下,如果有疑问,可以留言或私信给我,我们一对一交流!


众口说车


1、尽量和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2、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


林莱特科技


楼主没说具体详细情况,从楼主说的这些情况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前提条件是交警已经出了责任认定。

第一种:私了,双方都满意的赔偿额。如果对方漫天要价,可以不理他,只给他合理的赔偿。

第二种:如果你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让自己保险公司定损赔付。

第三种:如果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你保险公司最高赔付2000,让对方去正规修理店去维修,修多少钱赔偿多少就是,正规修理店都有维修费用明细的,不放心的话可以让保险公司去定损。

第四种:就是对方去4s店维修你觉得贵,最少比非4s店的贵,这种情况你要不付全部修理费,要不不理他,让他做代为赔偿,他的修理费他自己保险公司垫付,让后他的保险公司会找你要钱的,代为赔偿前提就是对方必须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陈大洋945


雇律师算一下法定赔偿金额,先让你的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一下,寻求私下和解;如对方执意要求高赔偿,只能寻求法律方式解决,不管对你有利或不利对方都会进行起诉的——你能做的只是请个好点的律师帮你作事前调解及整个诉讼过程的跟踪。

有个电视节目叫“法案追踪”,专门帮一些困难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搜微信公众号“法拉理”可以联系他们,我觉得他们的律师团队擅于作调解,倾向于化干戈为玉帛,不倾向于闹上法庭——不想上电视的话交费聘请他们帮忙也可以呀!


青葱光明草


如果赔偿数额较大,一般难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建议要求对方起诉自己和相关的保险公司,由法院依法处理。这样做的好处,赔偿的项目都有明确的标准。例如医药费,不是他要多少就给多少,也不是单子上开多少就给多少,必须收费单子,病历,用药明细相符才可以,否则可以不予赔偿。比方,伤者是交通事故入院,伤的部位在腿部,他如果有手术治疗近视眼的费用当然要剔除。当然了,如果对方提出的数额不超出法律规定,协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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