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分出去的股權如何收回來?

創業公司:分出去的股權如何收回來?

這一期我們講述一個故事,然後從故事中總結股權架構設計的原則。其實,對於我們研究股權,從事股權法律服務來說,真的沒有百試不爽的方法論,但有一些共通的東西可以分享和探討。

下面的故事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故事。

筆者的一個朋友,暫且稱他為Z先生,原來在國外從事技術研發工作,歸國後創業,主要從事研發、生產電車光速充電樁相關的經營項目,非常有前景的一個項目。

他的公司股權架構是以他為主的團隊合夥人一起佔股比70%,另外一個國內的資源方佔股比30%。資源方,在商業運作中,股權的資源要素不容小覷。不過我這個朋友找到的資源合作方不是特別靠譜,為什麼呢,因為人家除了提供了代辦公司,對接租賃辦公場地之外,前面講的很好的園區政策補貼,其他對接政府資源等承諾均沒有正常實行。

而我那個朋友卻大大方方地分了30%的股權出去,並且寫進了

公司章程

創業公司:分出去的股權如何收回來?

哎,分出去容易收回來難啊。後來,我們進行了多輪協商才將股權架構進行了一定地調整,我的朋友也付出了很大的金錢代價,這算是一個血淋淋的教訓。

大家思考一下,股權到底意味著什麼。是責任,權利,利益

這個“大方”的Z先生讓我想起了“小氣“的X先生(這裡不特指一個人),我們看到好多創業公司的股權架構,基本都是一人持股,或者夫妻共同持股,也就是創業沒有合夥人,這種股權架構實際上和上面的故事正好形成鮮明對比,在我們看來都不合理。

我的理解就是,創業公司最值錢的就是夢想+股權,所以過於任性的股權架構分配都不可取。

上述案例中,實際上主要就是股權架構的分配出了問題。就事論事,我們建議對於資源提供方的股權合作要求還是要謹慎評估,30%的股權比例一般來講太高了,是否與貢獻對等,投入產出比例如何,都需要仔細衡量。

創業公司:分出去的股權如何收回來?

另外,我們建議,對於資源提供方不要直接股權合作,最好是期權合作。大家可以先簽訂一個期權合作協議,約定清楚未來按照資源導入的實際成果時間節點兌換股權,這樣來說既符合公平原則,又可以滿足資源提供方的股權合作要求。

股權架構設計的原則

最後,我們要留足一些時間,來講講股權架構設計的原則。我們認為,對於創業公司而言有以下七個原則值得大家借鑑:

一、股權發放一定要謹慎,不要過早分配完畢,也不要過早對於貢獻和股比下定論,這點對於上面這個故事是這個道理,對於前面我們講的很多故事都適用,動態股權設計很重要。

二、合夥人的選擇很重要,必須要有共同的方向、理念和目標才能一起創業當然這點說說容易做做難,但前期選擇慎重,後面合作時簽署合作協議總是能把問題解決在前面。

三、對於合夥人在組織架構中的角色定位很重要,一定要明確的分工和義務,創業之路很艱難,需要真正做事的人。 投入是態度,也是基礎,這和責權利相對應,當然也和股權分配息息相關。

創業公司:分出去的股權如何收回來?

四、均分的股權符合中庸之道,但是做成功的真沒幾個,看似平衡,實際上最容易形成僵局,太多太多的教訓就不多說了。

五、股權合作之初就要明確公司的治理機制、決策機制,怎麼開會,如何表決,哪些問題誰說了算,如果出現股東意見不一致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對於創業股權合作都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重視。

六、保證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創始人具有控制權,這個也很重要,雖然創業是夢想分享的過程,但是創業沒有靈魂人物、核心人物也是一盤散沙,很容易走偏,關於控制權的話題,後期我們會有專門的專題來給大家分享;

七、股權架構設計一定要規劃未來,不管是合夥人之間的股權調整機制、退出機制、還是將來資本進來的通道,都要做出規劃,不能給資本進來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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