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鼓樓法院人性化辦案彰顯司法溫情

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實習生 崔平新)為充分體現司法為民宗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年邁被告人提供參與訴訟的便利。7月1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主動開庭進敬老院,實為該院踐行司法便民、為民的重要舉措,也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了司法溫情,獲得了當事人及旁聽群眾的一致好評。

原告閆某強與四個被告閆某平、李某玲、閆某、蒲某花因宅基地建房問題產生了糾紛,第一被告閆某平、第二被告李某玲為原告閆某強的兄嫂,第三被告閆某、第四被告蒲某花為原告閆某強的父母。2018年6月9日,原告以上述四被告於2018年3月28日對原告舊房改造有阻礙行為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妨礙、賠償損失。

經過前期瞭解,承辦法官楊志華得知第三被告閆某與第四被告蒲某花與子女家庭矛盾突出,長期居住在敬老院,其子女均不願接送或協助接送兩位老人到法院參加庭審,而被告閆某、蒲某花也態度堅定,向法官提出要求希望親自出庭參加應訴。從方便被告人訴訟、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和解決原、被告矛盾的角度出發,法官楊志華與合議庭成員商議後,決定將庭審現場設在被告閆某、蒲某花居住的敬老院進行。

6月18日下午,楊志華攜合議庭成員、書記員一行四人,不顧夏日酷熱早早到達敬老院,幾人利用院內的桌椅,在院內搭建了一個庭審平臺。下午3點鐘,庭審準時開始,庭審環節依次進行,雙方充分表達自身觀點,合議庭成員認真傾聽,並對於涉及的問題耐心釋法明理,逐步化解雙方長久以來的心結。最後,被告閆某平、李某玲表示不再阻礙原告閆某強建設新房屋,同時希望原告能夠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化解多年的積怨矛盾。

庭審結束後,已經是下午6點半,當事人對合議庭成員能夠體諒其行動不便的身體情況,親自到敬老院主持案件審理表示感謝。面對圍觀群眾向法官提出的生活中遇見的法律問題,楊志華分別向大家進行了耐心解答。

楊志華表示,近年來,鼓樓法院在提升審判質效的同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人性化辦案,此次將法庭“搬進”敬老院,為行動不便的年老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便利,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同時,有效樹立了司法權威,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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