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及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县交警大队在城区“三改四化”的第一、第二期路口路段安装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在限定时间段内自动抓拍违法停车、不按规定上下客、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望各位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者依法严肃处理。本公告自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序号 | 监控位置 | 监控类型 | 序号 | 监控位置 | 监控类型 |
1 | 解放路县委会路段 | 禁停 | 11 | 桃花滩路与护城路口 | 红绿灯 |
2 | 解放路仙眠路口 | 禁停 | 12 | 桃花滩路与朱家堰路口 | 禁停 |
3 | 解放路文化街路口 | 禁停 | 13 | 翊武西路科技巷路口 | 禁停、逆行 |
4 | 解放路华联停车场路段 | 禁停 | 14 | 翊武西路洞庭街路口 | 禁停 |
5 | 解放路纬六路口(邮政) | 禁停 | 15 | 一中校门口路段 | 禁停 |
6 | 解放路圃园路口 | 禁停 | 16 | 人民路与棚厂街叉路口 | 禁停 |
7 | 解放路晓钟街路口 | 禁停 | 17 | 人民路与金华街叉路口 | 禁停 |
8 | 解放路黄桥路口 | 禁停 | 18 | 人民路与生产街叉路口 | 禁停 |
9 | 解放路与桃花滩路口 | 红绿灯 | 19 | 二中西路段 | 禁停 |
10 | 解放路与绕城北线路口 | 红绿灯 | 20 |
年前开通的六个红绿灯路口与礼让行人监控设施已于三月份公示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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