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从这里延伸-石泉安置帮教工作掠影

希望从这里延伸-石泉安置帮教工作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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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由法律出版社主办的双刊号杂志《人民调解》2018年第5期刊登了石泉县安置帮教工作经验。近年来,石泉不断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县237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率、犯罪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没有发生过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明显。

希望从这里延伸-石泉安置帮教工作掠影

希望从这里延伸-陕西省石泉县安置帮教工作掠影

(通讯员 高德铭 郭健)“没想到像我这样犯了错误的人,政府还能这么宽待我,帮我把房子整修好了,承包地也给我要回来了,比以前还好些......”当司法所干部送她走进陌生而熟悉的村庄,看到自己阔别多年的老家时,牛彩兰(化名)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牛彩兰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因改造的好连获减刑,于2017年初刑满释放。为让牛彩兰尽快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当地政府对她的房屋进行了修缮改造,并在土地确权期间按规定保留了她的责任田地。

对牛彩兰的妥善安置得益于石泉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运行。近年来,石泉从县情出发,通过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让更多的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希望从这里持续得到延伸。

提高认识建机制

石泉县地处陕西省南部,被誉为金蚕之乡,鬼谷故里,也是典型的山区贫困县。刑满释放人员是个特殊群体,对他们进行安置帮教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究竟该怎样帮助这些长期在监狱封闭环境下的人员迅速融入社会,重拾生活信心,这是摆在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组织保证是前提,石泉县首先夯实各级安置帮教责任,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县、镇、村三级帮教组织,层层抓落实,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不让一个帮教对象失控。

“我们在11个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各镇司法所设立了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委会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有专人抓落实。”石泉县司法局副局长徐元洪说。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石泉县还相继建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制度》《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站制度》《重新犯罪倒查责任追究制度》《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的管控汇报制度》《衔接联系工作制度》《例会分析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建设力度。

石泉县司法局副局长徐元洪说:“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们还针对刑满释放人员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活动区域不断探索新方法,有的放矢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

规范管理夯基础

“多亏了司法局干部来接我,不然我真不知道能去哪里......”年近七旬的刑满释放人员王大平(化名)说。

十几年前,王大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出狱那天,面对他的却是司法局安置帮教干部吴祖兴。王大平已经没有什么亲人,在他服刑期间,父母已经相继去世,唯一的弟弟外出打工后也音讯全无。

孤零零的王大平面对自由的天空根本无所适从,随身也没有任何生活必需品。为了让他尽快适应社会生活,吴祖兴自己掏钱为他买来食品充饥,并及时联系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解决临时住房问题和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后又为其办理了社保领取手续,申请了民政救助和低保。对王大平的妥善安置,是石泉县高度落实安置帮教规范管理必接必送制度、强化安置帮教“三无”人员的一个缩影。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是实现安置帮教精准化的前提和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加快,城镇改造、人口转移,刑满释放人员人户分离情况比较普遍,给衔接工作也增加了难度。石泉县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汤珊珊说:“我们主动到派出所调查核实,及时联系刑满释放人员办理帮教手续,保证回归一人,帮教落实一人。”

在具体工作中,石泉县的做法是,县安置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发给各镇安置帮教办,在一周内通知村(居)委会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并在第一时间与帮教对象见面,做好管控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对人户分离的帮教对象,做到“不见其人,必闻其声”,最大限度的防止脱管、漏管,减少不稳定因素。

为切实掌控基础信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石泉县对近5年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查,建立台账资料,落实帮教组织,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管控到位。同时创新实行分类帮教措施,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管控,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

石泉县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汤珊珊说:“共分为四类,一是‘三无’人员或回籍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二是外出打工的。三是原属暴力犯罪、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四是本年度释放人员。通过分类措施,有效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的针对性。”

为实现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化管理,石泉县加强对全县安置帮教网络操作员培训力度,发挥刑满释放信息平台系统作用,与监狱及成员单位进行数据衔接资源共享,及时核查在监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提高了帮教安置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县司法局安置帮教中心还建立了在监服刑人员远程探视系统,实现了在监服刑人员与家属定期见面,帮助他们好好改造,为未来尽快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真情帮扶见成效

“我建立华明安置帮教基地的目的,是想给像我一样的回归人员提供一个归宿,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林长明(化名)说。

谁能想到,眼前这个老板模样的人,也曾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2014年,林长明因聚众斗殴罪别判处刑罚,原本正在创业的大好青年沦为阶下囚,江湖义气断送了他美好的梦想。一段令人惋惜的人生境遇,却开启了他的另一段传奇经历。

在努力改造下,林长明走出了高墙。刚出来那会儿,面对因自己坐牢濒临倒闭的企业,林长明根本无心做事。他一天天颓废的状态被时任县司法局安置帮教中心主任刘宗宏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让林长明走出心“牢”,刘宗宏主动找到他,跟他谈心交流,鼓励他重新创业。在刘宗宏的开导下,林长明逐渐被感化,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消极地对待生活,应该重新振作起来。

2016年4月,在司法局的协调联系下,林长明申请到了创业贷款,重新组建并挂牌成立了华明商贸有限公司。短短2年时间,林长明利用自己灵活的商业头脑将公司运作的风生水起,并在当地建筑市场占领了一席之地。

为回报司法局对自己的关爱,让更多像自己一样曾经失足的刑满释放人员能有一个重新起航的阵地,林长明决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并将自己的想法和刘宗宏进行了沟通。当刘宗宏向领导汇报时,立即得到领导的肯定,并向林长明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华明安置帮教基地就这样迅速建立起来,当年就安置了15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石泉县司法局副局长徐元洪说:“在帮教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在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

不仅如此,为使在监服刑人员安心改造,石泉县还积极开展了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认真核查未成年子女信息,通过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温暖在监服刑人员的心田,为他们刑满释放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这些帮扶措施,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目前石泉县建立安置帮教基地2个,累计接收临时过渡性安置就业92人,长期安置就业15人。并逐步形成了以思想帮扶为核心,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邦联教体制。

为提高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能力。石泉县还大力实施特殊人群“雨露计划”,司法局、人社局、扶贫局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免费面向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开办烹饪、家政、电脑、养殖、大棚种植、工程机械等实用技术培训。近几年相继组织培训32期,累计培训180余人,160人已通过职业技能鉴定颁发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60人被推荐到就业基地就业,30余人通过技能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

随着这些机制、制度一一落实,全县237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重现违法率、犯罪率均控制2‰以内,没有发生过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明显。(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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