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審維持原判,若不服判決還可以上訴嗎?

花間一傑1


我是晚熟小哥,很榮幸回答您提出的問題。

我國實行刑事案件兩審終審制度,刑事案件二審維持原判,不服判決不可以上訴,但是,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途徑,即可以通過申訴,使二審維持原判的裁定失去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之路不好走,申訴成功的條件比較嚴格,要做好心理準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訴法”)第五章叫“審判監督程序”,專門規定了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異議時,如何解決的方法。


一、誰可以申訴,到哪裡申訴

首先看刑訴法的規定:刑訴法第24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

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其次看最高人民法院刑訴法解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37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處理。

案外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侵害其合法權益,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處理。

申訴可以委託律師代為進行。

最後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583條規定,對刑事判決、裁定的監督由公訴部門刑事申訴檢察部門承辦。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人民檢察院申訴的,由刑事申訴檢察部門依法辦理。

劃重點嘍:

根據以上規定,誰可以申訴呢?

1、當事人(包括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當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限制行為能力人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上訴)

3、當事人的近親屬(包括當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案外人(案外人只有在判決、裁定侵害其合法權益時,才能提出申訴)

根據以上規定,到哪裡申訴呢?

1、到法院申訴。一般情況下,到終審人民法院申訴,由其審查處理。因為您提出的是二審維持原判,所以終審法院也就是這個法院本身。如果您的案件屬於

疑難、複雜、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到終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訴,如果該上一級法院認為案件確實疑難、複雜、重大,也可以(注意不是應當)直接審查處理。

2、到檢察院申訴。一般由作出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同級檢察院的刑事申訴檢察部門辦理。針對您提出的這種情況,可到作出該二審裁定的法院對應的同級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提出申訴。當然也可以到該同級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申訴,但該上一級檢察院一般會轉回下一級檢察院,只有案情重大、疑難、複雜的,該上一級檢察院可以(注意不是應當)直接受理。


二、申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選擇到法院申訴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繫方式以及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2、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

3、其他相關材料。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附有相關線索或材料。

申訴不符合1-3的,法院肯定會告知申訴人補充材料,申訴人對必要材料拒絕補充且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對申訴就不予審查了。

(二)選擇到檢察院申訴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訴書。(1)申訴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申訴人姓名、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有效聯繫方式;申訴人是法人的,應當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有效聯繫方式。(2)申訴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3)申訴人在申訴書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及申訴時間。

2、其他材料請參考到法院申訴的材料,基本相同。


三、申訴了結果會怎麼樣?

(一)到法院申訴的結果。

只要申訴符合條件,法院會受理並審查該申訴涉及的案件,經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會啟動再審程序重新審理該案;不符合再審條件的,不會重新審判,原判決、裁定依然有效。

(二)到檢察院申訴的結果。

只要申訴符合條件,檢察院會受理併到法院調取該案案卷等相關材料予以審查,經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會啟動再審抗訴程序要求法院重新審理該案,法院也會重新審理;不符合再審條件的,不會提出抗訴,並在規定期限內答覆申訴人。


四、申訴怎樣才能成功?

刑訴法第242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使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的時候,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注意嘍:(一)到(五)所列的情形,作為申訴人,需要提出相關的佐證、依據證明,不能空口無憑去申訴,要不然成功的幾率很低。


五、如果申訴成功,案子由誰來審?

刑訴法第244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

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

大家可能在擔心,原審法院審理,會不會不公平呢?可以看看下面這一條。

刑訴法第245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現在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案件審理一般都是(法官)個人負責制,一旦啟動再審,如果案子之前確實判的不對,改判的可能性會很大,請理性的保持希望。


總之,個別時候,公平正義確實來之不易,申訴之路同樣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晚熟小哥,您身邊的法律顧問。

晚熟小哥


不可以上訴。

根據法律的規定,原則上國家實行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這個刑事案件經歷二審,如果維持原判,是不可以上訴的。

上訴權是訴訟當事人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上訴人一般是不服一審判決的一方當事人或者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雖然不可以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再審也是一種非常重要救濟程序,能夠很好的幫助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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