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资讯」《法制日报》头版报道淄博,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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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法制日报》头版以“促稳定保平安的一大法宝山东淄博创新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为题刊发了淄博市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督查资讯」《法制日报》头版报道淄博,啥事?

报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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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稳定保平安的一大法宝

山东淄博创新枫桥经验

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

开栏语

55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创造了著名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对这一经验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15年前,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55年来,发端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经验”早已在全国各地扎根、发芽、开花、结果,成为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有力推动了各地平安法治建设,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愈发焕发出蓬勃生机。不断适应新矛盾新变化、回应新时期新需求,一系列科技创新手段得以应用,这面“旗帜”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为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枫桥经验’在全国”系列专栏报道,探寻各地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过程中的创新举措,讲述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生动实践和感人故事。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充分吸收和运用“枫桥经验”中“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核心内涵,坚持民意为先,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探索了不少有益经验。

□ 记者 姜东良 徐鹏

15年前,司法所一般只有一两个人,一年就开俩会,基本上没什么地位,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群访越级访时常发生;

15年后,村村都有司法行政工作室、村村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走到哪里都有群众热情相迎,“有事找司法”已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的共识。

15年前,天空灰暗,空气中经常飘来一股股怪味,路边的树木花草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层;

15年后,天高云淡,绿意盎然,就连电线杆、垃圾桶、路灯、奶箱都纳入管理范围,每日都有网格员无盲点巡查。

“变化始于15年前的一次枫桥镇学习之旅,是‘枫桥经验’让我们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担任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朱台司法所所长、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的王炳方,近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04年,解书记(解维俊,时任临淄区委书记,现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带着问题、带着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局办一把手到浙江去学习‘枫桥经验’,那次学习统一了思想,开阔了眼界,提升了本领。”

“从那时起,临淄确立了整合社会力量,加强第一道防线,立足预防,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思路。”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告诉记者,“枫桥经验”已成为淄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一大“法宝”。15年来,淄博市全面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自上而下构建矛盾

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基层矛盾纠纷很突出,特别是环境问题和帮派矛盾,极大影响了社会稳定。”时任临淄区综治办副主任,现任临淄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的马士虎对当年的情况记忆犹新,他坦言:“2004年的枫桥学习之旅是被逼出来的。”

“那次学习的场面特别大、规格特别高,解维俊书记带领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访一把手以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前往枫桥镇学习‘枫桥经验’。”马士虎说,由区县一把手带队学习,在当时的枫桥镇还不多见。

学习归来后,临淄迅速在全区开展“学枫桥,我们怎么做”大讨论,

出台《关于学习“枫桥经验” 化解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意见》,强化区级指导,完善镇街建设,巩固村级基础,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及派驻法院、公安等调解组织的建设,通过横向整合法院、公安、信访、司法、人社、民政、法制等部门力量,纵向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企业)各级矛调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由2005年的481个增加到现在的537个,专兼职调解员由2005年的1900人增加到如今2262人。

临淄区不断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从理论到实践,从试点到全面,从不足到完善,这15年,临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了个大台阶,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被揪出来,而且基本得到全面化解。”临淄区司法局局长王立军曾在乡镇工作十几年,对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有体会。他说:“人民调解是基层稳定的‘铁拳头’,现在,一发生矛盾纠纷,党委书记首先想到的是让司法所长上,让片区、镇直部门配合。”

临淄区的做法很快引起了淄博市领导的注意。淄博市司法局局长常跃之介绍说,淄博为此专门召开会议,推广临淄“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经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自下而上

打造基层纠纷闭环化解机制

朱台镇居民王某买下了某企业的废弃垃圾。结果,一下到垃圾坑里,便被熏死了,王某父亲一看不对劲,也赶紧下去,结果也遭遇不幸。

一个案子,死了两个人。王某的叔叔要求企业巨额赔偿,少一分都不行。在村里、工作片都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事情很快便到了镇领导这里,王炳方扛起了化解的“大梁”。

分清原因,明确责任,确定赔偿数额……王炳方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探究真相,他还特意买了只大公鸡,放到垃圾坑,结果不到5分钟就死了。最终,他把王某叔叔和涉事企业叫来,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十余年下来,王炳方对人民调解不再满足于就事论事,而是着力推动机制的健全完善。近年来,朱台镇实施“全面了解民情民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四个一”工程,自下而上构建起了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机制。

“四个一,就是建立一个镇村干部联系群众走访排查制度、打造一个‘议政理事会议’研判分流处置平台、创建一个镇片村三级多元调处机制、绘制一张包罗万象涉及各家各户的民生地图。”王炳方引以为豪。

王炳方举例说,对于一般民间纠纷,由村委会调解;对于村内工作造成的干群矛盾,则指派村两委成员协调处理;凡因上级政策落实引发的矛盾,须首先交由所在工作片协调处理,难以解决的,视情逐级上报;对于片、村难以调处的纠纷,则统一提交镇转办工作平台,由镇领导包案负责,镇调委会具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如今,尽管形式不一,但这种自下而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闭环机制已经在淄博全覆盖。

“为将矛盾消灭在在萌芽状态,我们实行‘党群连心’工程,即千名党员联系万户群众,要求每个村定期开‘党群联系会’,党员定期走访了解大家伙的诉求,有没有纠纷,及时开会讨论解决。”临淄区齐陵街道党委副书记路庆锋说。

对于“党群联系会”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社区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化解。针对征迁等领域极易引发重大纠纷的情况,齐陵街道建立联动化解机制,由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力量化解。

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15年来,临淄实现生产总值从271.08亿元增长到93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5.30亿元增长到74.5亿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174元增长到4081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068元增长到19499元。

由表及里

三治融合源头预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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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人民调解照片

记者手记

记者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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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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