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跳軌家屬索賠案宣判:駁回訴請,死者本應遵守規則

南京南站跳軌家屬索賠案宣判:駁回訴請,死者本應遵守規則“法眼觀察” 三十萬法律人的共同選擇

來源/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備受社會公眾廣泛關注的“旅客穿越鐵道被擠壓致死案”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死者楊某擅自闖入危險區域負全責,其父母要求鐵路部門賠償的訴請被駁回。

南京南站跳轨家属索赔案宣判:驳回诉请,死者本应遵守规则

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26日,楊某持票乘坐G7248次列車由蘇州至南京南站,該次列車於15時22分到達。15時43分,D3026次旅客列車沿21站臺以約37公里/小時的速度駛入車站。楊某在列車駛近時,由22站臺躍下並進入軌道線路,橫穿線路奔向21站臺。站臺值班的車站工作人員發現後向楊某大聲示警。列車值乘司機發現有人躍下站臺,立即採取緊急制動措施並鳴笛示警,數據顯示,列車速度急速下降。楊某橫向穿越軌道,在列車車頭前,努力向21站臺攀爬,未能成功爬上站臺。另查明,楊某不持有當日D3026車票。

事發後,死者父母將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南京站告上法庭,以列車司機沒有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鐵路未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的義務為由,訴請其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被告是否已經充分履行了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在事故發生後的處置是否及時、得當;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楊某在事故發生之前,所處區域較為寬敞,在站臺滯留時無任何異常舉動,也未向鐵路工作人員求助,其躍下站臺,事發突然,並無前兆。站臺值班人員在發現有人橫穿線路後,奔跑過去並進行喝止。

本案情況屬突發事件,無法預見並提前阻止。在地面有警示標識、站臺有廣播提示、站臺側面有提示、站臺有人值班的情況下,車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與警示的義務

關於在事故發生後的處置是否及時、得當的問題,法院認為,事發時列車及時採取了剎車(緊急制動)措施,事故現場示意圖顯示,受害人揹包及手機位於合寧高鐵K304+128米處,機車停車於合寧高鐵K304+163米處,距正常機車停車位93米。當次列車自重及載客重量質量約為400噸,質量巨大,慣性大。楊某躍下站臺,橫穿線路時,其距列車車頭僅有幾米,司機採取緊急制動措施將時速30餘公里的列車向前行駛35米後完全停穩,屬合理距離。事故發生後,15時44分,南京市急救中心接到車站工作人員電話,“120”急救於16時05分到達。15時45分,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站派出所接到南京南站工作人員報警,並於15時49分到達處警。民警於15時53分撥打“119”消防電話,消防人員於16明09分到達現場並開始制定破拆方案,於17時50分將楊某移出站臺。故被告在事故發生後,已盡其所能,所採取的應急救助措施並無不當。

對於被告應否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為,楊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受過高等教育,具備預測損害發生的能力,對於損害結果也具備預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關規則,就不致發生本次事故。車站已採取了充分的警示與安保措施,並給予了行人在車站內的各項通行權利。因此,楊某未經許可、不顧警示擅自闖入危險區域,事實上對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是一種漠視和放任

綜上,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南京南站跳轨家属索赔案宣判:驳回诉请,死者本应遵守规则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

於震

宣判結束後,小編採訪了本案的主審法官於震。他表示,社會高速發展,參與主體多,運行節奏快,樹立規則意識尤為重要。規則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保護。遵守高鐵交通規則,文明出行,是公民的義務,更是一份責任。本案逝者楊某正值青春,合議庭很同情他遭遇的不幸。

奮鬥的青春,應堅守規則,不可心存僥倖,更不能無視鐵路安全警示規定。其躍下站臺,橫穿線路,最終釀成悲劇,不僅嚴重影響了鐵路公共交通正常運行,還危及自身性命,給父母親人造成巨大打擊,教訓慘痛,發人深省。規則意識發自於內心,實踐於行為,“不逾矩”是每個人“從心所欲”的前提。遵守規則,珍愛寶貴的生命,對家人負責,應是所有社會主體的共同追求。

延伸閱讀:那些不守規則人,代價太慘烈(人源:人民網)

生活中,總有一些人為圖個人方便,心存僥倖破壞規則。殊不知,遵守規則,既是為他人負責,也是為自己負責。漠視規則,有時會付出慘重代價。

鐵路警方通報:合肥阻攔高鐵女子被處以2000元罰款。

南京南站跳轨家属索赔案宣判:驳回诉请,死者本应遵守规则

1月5日16時44分, G1747次列車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女)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公安機關對此開展了調查取證。1月10日上午,羅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羅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羅某認錯改正,對羅某處以2000元罰款。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出行要自覺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八達嶺老虎傷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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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東北虎園內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故,女遊客趙珩(化名)中途下車,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車去追遭老虎撕咬。該事件造成周某死亡,趙珩受傷。

男子穿越軌道被列車卡住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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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6日,一名男子途經南京南站下車後,試圖通過跳軌的方式換站臺。結果,穿越軌道後,還沒來得及爬上對面站臺,就被一列進站高鐵夾住,不幸身亡。

女博士因遲到誤機掌摑機場工作人員,被拘10天加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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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因自身晚到導致誤機,武漢某名牌大學在讀女博士張某(化姓)情緒失控,衝進值機櫃臺工作區域,用手連摑工作人員兩巴掌。經警方充分調查取證,張某已涉嫌構成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機場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法航決定將張某列入黑名單,在全球範圍拒絕承運。

旅客因誤機謊稱機上有炸彈致飛機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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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昆明長水國際機場一名旅客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趕到登機口,誤機後心生不滿,報警稱祥鵬航空8L9995(昆明-銀川)航班飛機上有炸彈,導致飛機返航昆明進行清艙及二次安檢,航班最終延誤近5個小時。警方及時將謊報當事人進行控制,祥鵬航空表示將就此事起訴當事人。

男子強闖地鐵安檢拒絕“喝一口” 對輔警拳打腳踢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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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一男子欲在武漢地鐵4號線攔江路站乘車,當安檢員和輔警要他喝一口手中的礦泉水時,男子怒髮衝冠,邊罵邊強闖閘機,並對女輔警拳腳相加致其受傷。武漢軌道警方依法對其處以10日行政拘留。

只因坐過站,女子搶方向盤致公交車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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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貴陽202路公交車駛離站臺後,一女子大喊停車,稱自己坐過站了。公交車司機說“車已過站,可在下站下車”,該女子卻衝到司機背後,猛搶方向盤,致公交撞上路邊電線杆,車上20餘人受傷。

司機酒駕,7名環衛工被撞5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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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5時,哈爾濱市道里區康安路二環橋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7名正在清雪作業的工人被一輛轎車撞倒,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經警方初步調查,肇事者李某為醉酒駕車,血液乙醇檢測值為146.19mg/100ml,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2017年10月以來,全國共發生酒後駕駛肇事事故300餘起,造成100餘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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