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受賄地點格外「講究」,最喜歡在這些地方收錢!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近日,媒體報道了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曾在沐足店受賄的消息。大白新聞了解到,貪官受賄地點格外“講究” ,如何把“不義之財”變成私財,是貪官們的“心頭大事”。

那麼,貪官最喜歡在哪些地方收錢呢?據悉,至少有這五個地方深受貪官“偏愛”:飯局(酒足飯飽之後再送上賄金),辦公室(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家裡(隱蔽性更強),車上(很少有時間推辭和拒絕),賭桌上(官員“只贏不輸”,從不帶錢)……

貪官受賄地點格外“講究”,最喜歡在這些地方收錢!

飯局是貪腐官員收受賄賂的重要場所

據瞭解,飯局是貪腐官員收受賄賂的重要場所。2015年5月,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山西“三嚴三實”教育活動啟動儀式上曾講道:山西某廳長斂財已到瘋狂的地步,大小通吃,甚至在公開的飯桌上,5萬、10萬、數十萬地集體收受委託人的錢財。

王儒林說,這種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讓人歎為觀止。辦案人員追繳贓款時,在該廳長家內隨處可見成箱成袋的現金,上面落滿灰塵,有的發黴變質。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也曾在飯店收取賄賂。據媒體報道,2008年3月,開發商武某某為報答王素毅在工程施工許可上的幫助,在北京國際飯店給王素毅送上每塊重1公斤的黃金10塊,價值人民幣234萬元。

將公職人員約出來吃飯,酒足飯飽之後再送上賄金,似乎成為了慣常做法。而咖啡廳、茶藝館等地因為環境私密,也成為不少貪官受賄的必選地。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4700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悉,張曙光受賄地點除了辦公室和家裡,大多數都是在北京香格里拉飯店,受賄款從幾萬、幾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

辦公室裡是最危險的地方,也最“安全”

官員個人辦公室因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這也成為貪官直接收錢的“自留地”。查辦大老虎時,多會發現其辦公室藏有鉅額現金。

慕綏新任職瀋陽市長期間,春節都不回家和家人團聚,居然坐在辦公室等人送錢上門。據他交代說:“我在瀋陽市任職的4年中,有180餘人,每逢年節,大事小情,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送物多達幾百萬元。”

此外,據新華社報道,在西南某省,當地一些單位領導不僅用公款送錢,甚至還召開黨組會議,討論給縣委書記和縣長送錢的具體數額,而送錢地點就是直奔辦公室。

按當地“潛規則”,一般由兩名領導幹部去送,其中一人進縣委書記的辦公室,另一人則站立於門外,進去的領導幹部出門時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紅包已送出。

中央紀委網站也曾以《生日成“進貢日”,辦公室變受賄“寶地”》為題,通報了重慶市永川區招投標辦原主任戴兵的貪腐情況。

文章稱,戴兵最常收受賄金的地方竟是在自己的辦公室,如建築商王某19次送錢,有17次是在戴兵的辦公室裡,還有一次是在招標辦樓下;此外,戴兵還喜歡到老闆們的辦公室收取“紅包”。

在家中收錢,是眾多貪腐官員的選擇

據媒體報道,相對於辦公室,家的隱蔽性更強。而對某些官員來說,在家中進行權錢交易不易被察覺,故此,家中收錢,是眾多貪腐官員的選擇。眾多貪腐官員收受的鉅額錢財,也多是儲存在家中。

不過,在家中貪腐,官員親屬多會參與其中,造成“家庭式腐敗”。據媒體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被檢方指控有45筆受賄記錄,其妻子王志宏收取了13筆,其中有11筆是在內蒙古的家中完成,另2筆是在北京接受。

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國土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腐敗問題被查。官方通報稱,王有明擔任國土資源局局長後,求他辦事的人多了,送錢送東西的人也多了,逢年過節的人情來往使得王有明家中門庭若市。

文章稱,王有明也曾在收與不收中徘徊,但“錢是別人拜年留下的,又沒說讓我辦什麼事”的思想佔了上風,他在半推半就中接受著別人的財物。而其妻子不但不勸夫戒貪,反而直接參與鉅額受賄中。

在車上官員一般很少有時間推辭和拒絕

部分貪官利用轎車來收受不義之財。在車上,一般是行賄人員送官員上車,在車內再送上現金,官員一般很少有時間推辭和拒絕。廣西防城港市政協原副主席黃福明曾收受行賄人覃某160萬,7次收錢地點除辦公室及飯店各一次外,其餘5次均發生在黃福明的車內。

2011年12月8日,在第八次檢察開放日上,重慶市檢察院通報了忠縣塗井鄉政府鄉長馬春光受賄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2003年至2010年期間,馬春光利用其代表塗井鄉政府發包道路、辦公樓、設計等工程的職務之便,在各項工程發包、建設管理的工作中,先後17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喻某、周某等人好處費共計23.8萬元。

馬春光與承包商們的“秘密會晤”,不是在牌桌上,也不是在豪華娛樂場所,而多數就發生在私家車上。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為感謝馬春光在當地一供水工程中的關照,承包商喻某先後兩次,在自己車上給了馬春光好處費1萬元。

2008年春節後的一天,馬春光搭喻某的“順風車”回忠縣,途中喻某再次送上好處費5000元。同樣在承包商周某的車上,馬春光兩次收受好處費3.5萬元。前前後後,馬春光在車上收受好處費8次。

賭桌上貪官“只贏不輸”,從不帶錢

牌桌之上心照不宣,領導要風得風,要啥給啥,“炮”聲不斷,只有讓領導贏錢高興了,那麼在行政審批上才會“開綠燈”。在賭桌上收錢的典型代表,是被稱為“五毒書記”的深圳市政法委原書記蔣尊玉。

五毒書記,是指其被查出近乎瘋狂地收受鉅額利益、用公款送禮,還隱瞞“裸官”身份、在私企老闆的安排下多次嫖娼、參與賭博、與多名女性通姦,被一線辦案人員形容為“五毒俱全”的幹部。

參與賭博,是蔣尊玉權力尋租的好時機。據媒體報道,蔣尊玉與私企老闆不僅勾肩搭背,更發展到了親密無間、水乳交融的地步,形成了江湖氣息濃郁的圈子文化。表面上,蔣與這些老闆稱兄道弟,但實際卻“利”字當頭、抱團共腐、亂象叢生。

工作之外,蔣尊玉與他們打高爾夫、打牌鬥地主,享受著被人以“老闆”“大哥”相稱的權力快感。在蔣外出開會期間,這些社會老闆成群結隊,以與其賭博、代其理財為由間接行賄,進行隱秘的利益輸送。【資料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新京報、正義網、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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