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畢節這名幹部被逮捕!

納雍縣騌嶺鎮人大主席團原主席李發文涉嫌挪用公款、受賄一案,由納雍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7月31日,納雍縣人民檢察院依法

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李發文決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 發 文 簡 歷

李發文,男,穿青人,1963年12月出生,貴州納雍人,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1981.12—1991.12 歷任納雍縣陽長區營盤公社工作員,陽長鄉鄉長,陽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1.12—1998.11 歷任納雍縣陽長鎮辦公室主任,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1998.11—2011.11 歷任納雍縣騌嶺鎮人大副主席,副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

2011.11— 任納雍縣騌嶺鎮人大主席

納雍縣第十六屆、十七屆人大代表。

來源 / 納雍縣人民檢察院

編審/陳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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