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立足金融审判 筑牢司法防线

——陕西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贾明会 本报通讯员 刘争远 朱蓓蓓)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在今年召开的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明确提出:“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工作衔接,依法审理金融债务案件,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陕西高院担当作为,大胆探索,重点从案件审判精细化、纠纷化解多元化、风险防控规范化、源头治理社会化入手,着力在筑牢司法防线、综治防线、监管防线和群众防线上下功夫,努力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陕西防线”。

案件审判精细化 筑牢司法防线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陕西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案件数大幅增长,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受理49260件、82150件、100664件。呈现出新类型案件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突出特点。

针对金融审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金融案件审理的民二庭就此广泛开展了深层次的调研,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和大专院校法学教授进行讨论研判,进一步厘清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标准,形成全省法院处理该类问题的统一裁判规则,于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从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延伸金融审判职能、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作出了规范性或具体化的规定。参与该《意见》起草论证会的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强力说:“该《意见》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现实操作意义,必将对全省法院金融审判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随后,陕西高院制定了《金融案件证据规则指引》,对十类金融纠纷分别制定相关证据规则指引,近日已陆续出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证据规则指引》《银行卡纠纷证据规则指引》。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这一系列证据规则指引,旨在通过对金融活动中证据的收集、保存、使用及规范环节的指引,突出保护金融消费者这一主题,同时引导法官按照规定的证明标准、证据规则、法定程序收集、采信证据,切实解决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纠纷化解多元化 筑牢综治防线

今年5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该机制主要针对自然人与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服务产生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据该《意见》起草小组负责人、陕西高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建敏介绍,这些纠纷如果都经过法院审理程序,往往耗时耗力,当事人也得不偿失。依托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调解组织,依法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可以有效化解纠纷。同时,调解案件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进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法律处处长辛积金认为:“双方进行协作配合,能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法院和调解中心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陕西高院与陕西省证监局建立了证券期货案件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经过几年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日前,陕西高院与省金融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依法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该《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中的独特优势,以全面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协调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管控体系为重点,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司法强力推动,部门协作联动,企业内控防范,引导公众参与”的“共建、共防、共治”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共同维护全省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秦涛看到该《意见》时,用四个词给予评价: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直面问题、正当其时。

风险防控规范化 筑牢监管防线

今年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天,陕西高院民二庭法官路亚红收到了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的一封感谢信,信中对陕西高院及时提出的司法建议给予极高评价。

2017年底,陕西高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未签订书面借款担保合同的违规业务行为比较普遍,极易引发诉讼纠纷,遂向该行发送司法建议书。农行陕西省分行收到后高度重视,向全省二级分行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组织市、县级行长集中学习该司法建议,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及法律培训。

近两年来,陕西高院立足源头治理,堵塞金融市场漏洞,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缔约、履约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等,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向相关单位及监管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17条,助力金融机构及时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针对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文件,先后与省银监局、保监局协商,出台了《关于审理银行借记卡伪卡盗刷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在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程序中提供担保的意见》,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陕西高院出台《关于建立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法院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无缝对接;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国有企业民商事纠纷化解协调机制的会议纪要》,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及不同行业主体的利益。

源头治理社会化 筑牢群众防线

今年以来,陕西法院在大力推动以“司法推动、创新驱动、化解互动、防控联动、督导促动、服务带动”为主要内容的“六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模式中,始终把公众参与融入其中。通过“服务型普法” “院企型合作”和“专业型融入”三项工作机制,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于金融犯罪惩治与预防的殷切关切。

搭建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普法新模式。在陕西法院网上开设“金融法律诊所”平台,特邀法学教授、资深法官、律师、企业法务工作者,以“接诊、问诊、巡诊、会诊、网诊”等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防范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咨询。目前已经收到公众提问15条,特邀咨询员研究讨论后回复6条。

创新思路,探索“法院+企业”普法新机制。今年以来,陕西高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民商事审判法官送法到企业、送法到基层、送法到社区活动。在补齐以案释法专门知识的短板、强化以案释法的深度和精准度的同时,为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和员工授课培训。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技能培训班、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培训班、首届“营商环境 法律服务”高峰论坛、中国农业银行榆林支行信贷管理培训班,都可以看到陕西高院民商事法官授课的身影。

走近群众,探索“法律+生活”普法新方法。在重大金融案件审判时邀请公众或受害群众参与旁听,法官将生活经验、办案经历和理论知识巧妙结合,以群众所熟知的重大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情节为切入点,将纷繁复杂的金融风险案例简化为日常生活中为群众所知悉的行为方式。“依法防控化解金融风险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的养成,才是防控化解风险的真正防线。”陕西高院民二庭庭长冯华说道。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陕西高院以金融审判为抓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落到了实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如是说。(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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