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不能「以德報怨」

為什麼不能“以德報怨”

元亨利貞/文

兩千多年前,孔子面對“以德報怨,何如?”的提問,儒雅地回答:“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孔子作為儒家開宗立派之人,“儒”自不必多說;《毛詩序》中說,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不難看出,孔子給出的是一個具有鮮明儒家價值觀的答案,時至今日也頗有借鑑意義。

有德行的人有德行的事,我們理應善待和善處。如果無德之人無德之事也能獲得尊重和利益,誰還願意當好人行善事呢?

“怨”不是得罪過自己的私仇私怨,而是天怒人怨之怨,是大道之逆人心之背。據說魯迅在病沉之時曾對論敵表示“一個也不寬恕”,我想他不是計較個人名利得失,而是在民族大義的原則問題上一步不讓。

社會本來應該形成以德報德的良好風氣,如果打著慈悲寬容之號使以德報怨之風興起,就是對無德之人的容忍、遷就、豔羨,甚至會引導人們“見惡思齊”,致使公平被肆意踐踏,正義無從伸張。

“直”者值也。是指相當的對價,適量的代價。需要指出的是,“適當的”不是“等價的、等值的”。等值的理解容易演化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直就是公正合理不偏不倚,恩德要用恩德來回饋,怨要用公正合理的方式回擊。不可一味姑息縱容罪惡擴散而使良善喪失,也不可挾私加重報復。

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不該是一個善與惡重複上演的“零和”過程,而應是一個“善長惡消”的進化過程。唯有給惡者以懲戒,給善者以褒獎,才能使儒家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得以閃光。(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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