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离职当月工资被扣完,符合劳动法吗?

取名一小时也取不了


旷工离职扣除当月工资是否合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合不合法。

旷工在劳动法上性质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一、旷工离职扣工资的行为必须有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规定,否则有可能被仲裁或法院确认没有依据,用人单位违法。

二、按劳分配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没有付出劳动就不应当取得报酬。但是,这些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约定为前提。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几天不上班,扣除不上班时间的工资还是可以的。扣除当月工资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旷工可能给单位造成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扣除,不超过20%,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职场矛与盾


以旷工的方式离职,显然违反职业道德,同时也违反合同法。我们通常一提到合同法,可能总是认为它是员工个人的保护伞,但合同法显然不是只为维护员工利益设置的。整月旷工或者跨月旷工的话,如果仅扣完了当月工资,没追究旷工离职人员的其他违约责任,这个公司算宽容了。如果是短期旷工,那应该按公司制度扣除相应未出勤天数的工资。


天台霜月


首先,单位这样做,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其次,这似乎已经成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潜规则。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要用旷工的方式离职。一个行业的圈子本来就很小,在一个城市里更是这样。

最后,说一下个人的观点:既然要离职了,为了以后还能见面。建议还是好聚好散。不为留个好印象,只为以后不留下绊脚石。


无聊人02号


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很难说它的对与错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可以从其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但是如果公司在不违纪违法,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规定如果无辜旷工,三天之内,一次扣罚当月三天工资,而你上班本身也不多,正好所留工资正好被扣罚,所以你离职当月工资被扣完,也属正常。

具体这个符合不符合劳动法,我觉得你如果劳动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法不外乎人情,毕竟社会还是保护弱者的。


WLH8810


这个问题太笼统了,旷工怎么处理,我想各公司规章制度都有明文规定,一般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很多公司都会按自离处理,但一般只会扣除你旷工天数的三倍工资。如果你连续旷工一周以上,公司会以张贴告示你被除名且当月工资肯定扣完,虽然很多人都会说不合法,但说不合法的人有没有看仔细劳动法呀,不是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过错方需给对方赔偿的,所以得具体看你旷工离职的情况,如果你以旷工的形式离职,你是觉得不合法,但劳动仲裁也会败诉


聽海哭的聲音83678082


对于旷工,公司虽然有其制度规定,但,制度的合法性,有待考究!

所以,因为矿工,直接扣完是不符合劳动法


人资大叔


那要看你当月工作了多长时间。如果你当月就没有提供劳动,都是旷工,那就不应该得到工资。

如果当月你提供了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提供劳动的相应的工资。任何理由克扣都是不合法的。你干活他给钱,天经地义。任何不给工资的理由都不成立。你旷工虽然违反规章制度,但他因此不付钱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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