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取快递费合理吗?

涐噯伱啯


你好, 法院收取快递费,无法用简单的合理不合理来定论, 我不知道相关法律和公检法的运作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但凭个人观点,站在国家利益上来看或法院本身来讲,是合情的, 因为国家没有能力承担所有公民一切费用,或者说法院在财经上承受不了涉案的所有所需的费用开支, 从而在其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虽不合理, 但是合情的。再说,为人民服务,在法律上或道德上讲, 并没有规定说一定是有偿服务或是无偿服务。这还是要根据各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的财经状况和承受能力, 以及国家给予的财经补贴和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来决定的。在当今的国情下,法院收取适当的费用是可以理解的, 但一定要收取40元,是不合理的, 这涉嫌法院非法赢利, 而并非是单纯的工本费。


本人姓刘名兵


既然问的合理,那就按照理的角度来分析。在此只有一个问题:如果不付快递费,有什么结果?1、快递员不给文件,掉头就走。那么,由此造成的法律上的后果,由谁承担?2、快递员无可奈何,照样给了快递。那么,法院方出此政策,已经等于儿戏,毫无严肃可言。所以,个人觉得此事毫无理性


山有新雪


不合理。逻辑是这样的:传票和判决书从本质上讲是一个通知,也就是说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法院案件受理的工作程序的一个部分。当事人的缴纳的诉讼费里已包含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不应该再另行收取费用。


dreamer醉梦客


法院受理案件收取一定数量的诉讼费,除此之外是不应该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的。对于寄送传票或者判决书,法院应该有相应的费用列支,不会让当事人支付相关费用。对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并要求退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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