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夜,丈夫和他前女友共處一室,丈夫的狡辯,我不敢苟同

洞房夜,丈夫和他前女友共處一室,丈夫的狡辯,我不敢苟同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丈夫相親認識,彼此算是門當戶對,且都老大不小了(我27歲,丈夫29歲),所以,戀愛不到半年,就將結婚的事情排上了日程。

然,戀愛期間,有一件事,讓我很不爽:丈夫錢夾裡竟然放著他前女友的照片。經我一番交涉,丈夫才將他前女友的照片給‘偷藏’了。

關於丈夫和他前女友之間的事情,我沒有仔細盤問,大概情況:他們在一起很多年,後來,他前女友出國工作,導致他們的感情玩完。

讓我沒想到的是,他前女友竟然出現在了我們的婚禮現場,換取的結果是,丈夫當天完全不在狀態。

更讓我生氣的是,洞房夜,竟然是我獨守空房,丈夫次日一早才回到我身邊。

丈夫也供認不諱的對我說,他確實和他前女友在一起杵了一個晚上,丈夫對此的解釋是:他前女友當初出國時比較匆忙,所以,他們需要一個分手儀式。

我並非一個不開明的女人,我能接納丈夫和他前女友之間可以存在分手儀式,但是,我容不得丈夫將他和他前女友的分手儀式安排在我們結婚當晚。

因為這件事,我和丈夫發生了嚴重爭執。

現在,我已經住回孃家,原本以為,我父母會支持我離婚,卻沒想到,面對公婆及丈夫的上門道歉,我父母竟然勸我給丈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直覺得,婚禮對於一個女人而言,是一輩子的回憶,但是,我的回憶裡只有心痛。

我現在只想和丈夫離婚,如此決定,真的是我太過分了嗎?

木子李答讀者問:

我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最終讓自己行走在了被剩的路上,但是,我卻知道,你丈夫是因為對他前女友的念念不忘,才行走在了被剩的路上。

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在我國似乎又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過了適婚年齡,面對父母及親戚朋友的逼婚,你和你丈夫走了相親這條路。

我不知道你和你丈夫結婚時,你有沒有愛的感覺,但是,對你丈夫而言,充其量就是覺得你是個適合過日子的女人。也就是說,在你們結婚的時候,你丈夫會覺得和你之間並沒有太強烈的與愛有關的化學反應。

你丈夫結婚當天,他可能也沒有想到他前女友會親臨現場,所以,他當天的表現非常糟糕,且你丈夫洞房夜,竟然沒有陪在你身旁,太不應該了。

說明兩件事:1)他前女友才是他的今生摯愛;2)即便你們的婚姻已成實錘,他依然對他前女友念念不忘。

作為別人愛情的代替品,確實是讓人難過的一件事。

然,你也需要明白另外兩件事:

1)他前女友肯定不會因為你丈夫,從而放棄國外的生活;2)如果你不選擇離婚,你和你丈夫會在時間的沉澱中,累積出感情。

當然,每個人心中可能都會有一個過不去的坎,如果這件事你確實做不到原諒,請果斷的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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