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資被法院轉到執行廳,已經三年了,工作人員說找不見被告,我的工資還能討回嗎?

濤聲依舊169314133


根據國務院及最高法院有關規定和會議精神,全國法院利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有了這樣的尚方寶劍,法院在對於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空前。各大銀行,各地不動產中心已經基本與人民法院實行聯合辦案,以前需要到被執行人所在地去查封凍結,現在執行局綜合查扣系統已經可以足不出戶查控被申請人全國的賬戶和房產。只要被申請人賬戶有錢或者有房產都可以進行凍結或查封。除非這個人不用銀行卡,名下沒有房產沒有車輛等。出現這種情況人民法院還可以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通常說的老賴。一旦被列為老賴坐不了飛機,高鐵,動車。甚至有的地方開車上不了高速,更別提貸款。他的後代有可能還因為他的信用問題政審不過關。可以說執行力度是這麼多年最強大的。不是找不到人就拿被申請人沒辦法,只要他有財產可供查封還是可以執行。我所在的法院在網上拍賣很多找不到人的房產,你能說找不到人就不用執行了嗎?你的這種情況建議到執行局再去寫一個恢復執行申請書遞給辦案法官,重新啟動執行程序就可以。利用現在的查控體系再執一遍。並且只要你當時在執行局立過執行案,一天沒有要回來你可以多次申請恢復執行。當然你對被執行人的現實情況應該比較瞭解,可以抽空自己找找有沒有財產線索,也可以發懸賞。總之被執行人不滅失總有一天會執行回來。遇到這種情況還是理性一些對待。我們也想執行回案款案結事了。需要申請人和人民法院一起努力,勁往一處使。希望對你有用。


金色小法槌


謝邀!看了回答,好多回答可能看錯提問者的意思了!你作為被執行人,把你的工資執行到執行廳己三年,這是法院的職責,把執行款全部執行完後應終結本次執行。關於你說的被告,應是本案申請執行人,現找不到人,與你是無關的。現實社會生活中,人生也是無常,申請執行人因某種原因出國或失蹤或死亡或破產,或換了手機號找不到人等等,也很正常。法院將依法尋找申請執行人,如真找不到將執行標的物錢款提存,再找不到人將標的物歸國家所有。


永樂園林66213892


怎麼回答你呢,只能說有希望。因為找不到被告,也沒有他的財產線索,法院也沒有辦法。這就是執行難,法院每年都有大量的執行案件不好執行,還有前幾年積累的你這樣的案件,指望法院去幫你查找被告執行,估計是不可能了。法院一般在這種情況下都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你只有自己去尋找被告或他的財產線索,然後到執行局申請恢復執行程序。你還可以申請把被告列為失信人搶黑名單或起訴被告拒不執行判決罪,但一般不好辦。幸運的是這裡面法院執行力度最大,考核比較嚴,所以說還是有希望的。


生活法律知識


處理你的問題合法途徑大致有三條。

第一,到法院去申請發懸賞公告,這個要花錢。

第二,工資的執行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仍未執結的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三,到你所在地的大型網絡平臺發帖,注意不要有過激言辭,也可以去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反應情況,想辦法予以曝光,總之一句話,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擴大社會影響力,推動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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