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票據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張帆

日前,玄武區院以票據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帆。

2017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張帆利用擔任江蘇新華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經理職務之便,先後多次到南京威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貨款,將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截留,後冒用公司名義將銀行承兌匯票,私自聯繫王亞進行貼現,所騙贓款進入個人賬戶。現金查實,犯罪嫌疑人張帆共計將3張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面額為46萬餘元,其將騙取的贓款用於歸還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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