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問題都有哪些,如何進行維權?

管冬悅


導讀:近年來,我們常常在新聞、媒體、親戚朋友身邊人看到聽到一些房屋拆遷的問題,矛盾的焦點就是補償事宜。被拆遷人覺得補償非常不合理,但有苦於不清楚按照法律規定如何補償,即使清楚了補償也不知道如何爭取補償利益最大化。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聊一聊,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律師的作用所在,遭遇房屋拆遷想維權?請看維權三步驟,讓您一目瞭然,但只作為參考,勿忘律師辦案經驗、庭審當中應變能力更重要,切記!切記!莫要拿自己的財產學法律!

步驟一:申請信息公開

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介入以後,首先要了解房屋拆遷項目的情況,是否有徵地批文、是否有立項、是否有環評、是否有規劃等等。怎麼辦?當然是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得到我們想要得到的文件。只有依法申請信息公開,才能瞭解到程序是否合法、手續是否齊全、補償是否合理。我們才有維權如何入手的整體思路。通過信息得到的內容,向各部門發律師函,告知拆遷方在拆遷過程中的違法點,此為震懾作用。再有讓政府清楚知道律師介入,給予直觀壓力,讓拆遷方要考慮再違法拆遷後果的衡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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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申請行政複議

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申請行政複議對於拆遷方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依法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起復議,通過複議得來答覆,找出違法漏洞,假如上一級主管部門對於行政複議決定做出了違法情況,再進行下一步行政訴訟給予施加更大壓力。這種維權方式方法可以提高在法院的審限級別,區法院到市中院的轉變或市中院到省高院的轉變,審限級別越高,對於我們越有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步驟三:直接行政訴訟

在徵地拆遷案件中,行政訴訟視為最重要的手段,沒有之一。通過之前的一些列證據作分析,根據案情的著重點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申請人民法院撤銷拆遷方在拆遷過程中的違法情形,如徵收決定、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強制拆除決定等等。遏制拆遷方違法拆遷我們的房屋,施加壓力越大,籌碼越大,更能促使拆遷方想要私底下解決。

依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包括:對行政責令停產停業、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等等。

術業有專攻,寫文章的目的是告訴大家專業徵地拆遷領域的律師維權的思路,書本上的知識,只是讓你懂得了法律法規,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等同於經驗,庭審當中訴的不痛不癢或者起訴點的錯誤,會給與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請記住律師行業也是分領域,與醫院的醫生、學校的老師性質一樣,應不是大家想的那樣律師什麼案件都能接,什麼案件都能辦理,畢竟人的經歷是有限的。徵地拆遷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各部委的通知之多,量之大不可想象。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不請自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等。  

(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

不同質量問題的正確處理方式可概括如下: 

(一)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直接關係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復不可能或成本過高,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復。  

(三) 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於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託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條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希望我的答案能夠幫助到你。


終結者的印度飛餅


要是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

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其他一般質量問題。關鍵是不同的房子有什麼質量問題也不一樣,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反正只要有什麼不合適的,你都可以提出來,看開發商怎麼說唄,有的可能就真是問題,有的也可能是我們不懂,不過具體點說的話一般有以下幾種:

房頂或牆面滲漏。主要是由於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向樓下的水平或垂直滲漏。夏天雨水多時,或者廚房、衛生間用水量大時,滲漏會嚴重,這不但影響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壞地面裝修,還影響樓上樓下鄰里關係。

比如下面這樣的,就屬於質量問題了

裂縫。包括牆體裂縫及樓板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牆體受力不均,抗拉、抗擠壓強度不足,樓體不均勻沉降,建築材料質次,砌筑後乾燥不充分等。

隔音、隔熱效果差。由於牆體、屋面隔音、隔熱材料厚度不夠,材料質次,或者施工工藝不合要求,造成隔斷牆及樓板隔音、減震效果不好,影響正常生活或者屋面、外牆冬天降溫快,夏天升溫快,達不到保溫、隔熱的要求。

上下水出現滴漏。由於上下水管線水平、垂直設計不夠合理,水龍頭、抽水馬桶等質量不過關,引起上下水管處出現滴漏。

像下面這個

當然這個屬於老樓了,不過可以參考下

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不合理。水錶、電源開關、電源插座、電錶、暖氣片、煤氣灶、煤氣表等設計種類不完善,設計位置與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響傢俱佈置。或者用電設備存在漏電、火災隱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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