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生物公司需要對疫苗造假事件負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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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契合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假藥罪。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100條之規定,疫苗應當屬於藥品。根據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直至死刑。同時還要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兒童為使用對象的,應酌情從重處罰。

2.行賄罪。如存在向有權機關或有關人員行賄的事實,則應以行賄罪或者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相關罪名進行處罰。

如在進一步調查、偵查中,發現還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比如偽造賬目等等,則還應以相應罪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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