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綁架」對象都是開寶馬車的女老闆,嫌疑人可能在撒謊……

两次“绑架”对象都是开宝马车的女老板,嫌疑人可能在撒谎……

两次“绑架”对象都是开宝马车的女老板,嫌疑人可能在撒谎……

第一次“綁架”失敗而被行政處罰後,90後青年周土有和廖勝科仍不思悔改,竟再次綁架了一位開著豪車的女司機。江蘇省太倉市檢察院在審查該起綁架案時發現,二人之前所受的一次行政處罰存在疑點,並通過深挖細查逐步拆穿二人的謊言,成功追訴他們的搶劫罪。事實面前,二人不得不服判,並於日前被送往鎮江監獄服刑。

2017年初,周土有和廖勝科從廣西老家來到江蘇崑山打工。由於沉迷賭博和濫刷信用卡,他們很快負債累累且無力償還。眼見生活難以為繼,二人想搞點錢財,遂在網上購買匕首等作案工具,通過事先跟蹤踩點,於2017年5月10日深夜,在太倉綁架了開著寶馬車的女老闆夏某,劫走財物共計7000餘元,並以其生命作威脅,向夏某家屬索要60萬元贖金。5月11日晚,犯罪嫌疑人周土有和廖勝科被公安機關抓獲。

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張慶軍在審核二人綁架夏某的犯罪事實後發現,二人曾於兩個月前在崑山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分別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十二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通過調取查閱行政處罰卷宗,張慶軍瞭解到,2017年3月18日,廖、週二人在事先跟蹤踩點後,通過匕首威脅的方式將被害人王某強行劫持至他處並翻找財物,後見王某身上現金較少且未帶銀行卡,遂將其送回。

巧的是,與夏某一樣,王某同樣也是一名開寶馬車的女老闆,且無論是作案手段還是拘禁地點,該案都和夏某的這起綁架案如出一轍。

兩起案件的諸多相同點引起了張慶軍的注意,這其中是否存在某種內在關聯?

“當時綁架她是因為她欠我的朋友‘五哥’的錢不還,‘五哥’讓我倆去教訓教訓她。”訊問中,二人供述稱,綁架王某並非圖財,而是受人指使幫忙報復。

“兩起案子太像了,崑山那起可能涉嫌搶劫,嫌疑人很可能在撒謊。”在之後召開的案件討論會上,檢察官們一致認為該案另有蹊蹺。

隨後,承辦檢察官以遺漏犯罪事實為由,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通過制發補充偵查提綱、聯合召開案件研討會等方式,共同分析研判案情,把握嫌疑人的心理狀態,指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同時,檢察官與偵查人員分頭行動,分別赴上海、廣東、廣西等地,逐一詢問了王某本人及周、廖二人親友,他們均表示沒聽過“五哥”這個人。

接下來的訊問中,張慶軍將計就計,以“五哥”為切入點,使二人交代更多與其相關的信息。很快,廖、週二人的供述出現了大量矛盾並難圓其說。

“當時行政處罰都下來了,我還以為事情能被瞞過去,沒想到最後還是被拆穿了。”鐵證面前,二人見再也瞞不過去,最終坦白了搶劫王某以及為了逃避罪責而編造受人指使的事實。

2017年11月23日,太倉市檢察院以涉嫌綁架罪對廖、週二人提起公訴,同時追訴二人搶劫罪。法院最終以周土有、廖勝科犯綁架罪和搶劫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和十一年零六個月,各並處罰金1.5萬元,二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這次真要給檢察機關點個贊!若不是檢察官火眼金睛,恐怕前案的罪名就真的被嫌疑人給瞞過去了!”判決結果出來後,參與偵辦的公安幹警紛紛為張慶軍豎起了大拇指。

(文字:盧志堅 莊巖 編輯: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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