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呼籲抵制長春長生所有的疫苗,你怎麼看?

粉絲絲長


當然要抵制長春長生所有的疫苗,連孩子的疫苗都能作假,還有什麼他不敢做的,這種泯滅人性,沒有道德底線,視人的生命為草芥的公司,留在這個社會有何用?就應該破產倒閉,並且不允許重組,公司的所有高層都應該送進監獄,終生不得出來危害人間。

經濟基礎決定著上層建築,政治和經濟永遠都是兩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劣質狂犬疫苗,總計罰款才300多萬,這個懲罰到底有多微不足道,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清,這中間有多少利益糾葛,我們作為普通老百姓,無法去想象。太低的犯罪成本,導致了越來越多的貪汙受賄,越來越多的奸商幹起了隱秘的勾當。大家可以去查一查,市面上所有生產疫苗的廠家,他們之間到底是否存在各種千絲萬縷的聯繫,這叫我們何以再讓自己的孩子去接種其他疫苗?難道不會再曝出另外的問題?

作為父母的我們,希望這個社會還有存有良知的商人,不要為了一己私利害人害己,希望我們國家能來一次徹底的大排查,嚴懲這些害群之馬,並永世不得翻身


【我是"成長為自己",今日頭條育兒專欄作者,希望通過身邊的故事影響你我他,讓我們在養育孩子的道路上,少走一些彎路,歡迎大家關注、點贊、轉發及評論】


成長為自己


因為長生公司曝出的問題疫苗,迅速發酵演變成整個互聯網對國產疫苗的恐慌。

先說長生生物的問題。19日,長生生物發佈公告,聲稱旗下長春長生生產的百日破疫苗以及狂犬病疫苗因為被檢測不合格而受到藥監部門的行政處罰。

客觀地說,這是一起由上市母公司不得不披露屬下生產企業的藥品質量問題,之前該藥企遭到國家藥監部門的通報處罰。

問題是,作為疫苗企業,一旦出現質量問題,無論是劣質疫苗接種失效,還是疫苗安全風險超標,都是不折不扣的草菅人命。更嚴重的是,導致疫苗質量問題還不是生產或管理失誤所致,而是故意為之,長春長生流出的劣質狂犬疫苗源自生產數據人為造假。

這麼說吧,一家企業如果因為工藝水平、管理水平不足導致的質量問題,那就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如果因為工藝水平、管理水平不足而通過數據造假來偽造合格記錄,那這家企業的問題就必然是長期的,一直就存在,只不過近期才被曝光查出而已。

什麼意思?事實上已經有數百乃至數千萬的人群接種劣質疫苗而受到戕害,他們花了錢,卻裸露在風險之中。如果結合近年來不時曝光的社會新聞,有婦女接種狂犬疫苗卻仍然死於狂犬病,也有兒童因為接種疫苗而意外死亡,等等。劣質疫苗問題由來已久。

接下來再說這個問題只是長春長生一家藥企特異性,還是行業內具有普遍性?根據昨天一篇爆款刷屏文《疫苗之王》,長生生物的三名股東,多年來不斷兼併收購,國內大多數疫苗生產企業實際上都由這三名行業大佬控制,而長生生物還是其中的龍頭。

因此,豈止應該全面抵制長春長生,而且應該咎責到三名大佬控制的每一家疫苗生產企業。這次曝出的長春長生,如果不能處罰到破產倒閉,疫苗問題根本就不可能得到根治;如果三名控局的行業大佬竟然不會被究責坐牢,二十天後仍舊一片歲月靜好,人間祥和,但疫苗問題依舊。

對比一下國外如何處理類似問題,強生爽身粉因為可能含致癌成份,被罰款47億美元!

其實,上海已經全面禁止長春長生的疫苗,全國都應該禁止。


唐映紅


對於這種不法、不仁、不齒的企業,當然應該抵制。但僅僅是抵制是不夠的,尤其是靠個人力量的抵制更是不能解決問題。道理很簡單,疫苗是一個高度專業又是人們不可或缺的產品,做出接種何種疫苗的決定的是醫生,如果是國家法定的傳染病疫苗,那麼做出接種何種疫苗決定的是各級衛生防疫部門(CDC), 個人抵制是難以奏效的。

所以,解決疫苗問題,核心還是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監管體系。應該說,雖然最近幾天雖然因為疫苗輿情洶湧,人們對國家疫苗監管體系普遍怨聲載道,但從總體上,中國還是在國情束縛下,建立起來一整套比較有效的疫苗系統,這方面最為集中的體現就是計劃免疫苗的接種率、接種效果以及價格都達到了很高的指標。雖然也暴露出一些安全問題,比如前些年有接種乙肝疫苗出現問題的(湖南廣東四川有4名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但想想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和所需疫苗數量,計劃免疫苗中的問題疫苗所佔比例還是很低的。據中檢院發佈的《2016年生物製品批簽發年報》顯示,2016年,疫苗簽發51個品種、共3950批次,其中3949批疫苗合格,覆蓋人群約計6.46億人份,批簽發不合格率為0.03%。

當然這麼說絕不是替生產計劃免疫疫苗的問題企業免責,該嚴厲處罰的,在計劃免疫苗上處罰力度更應該加倍。

而這次出問題的狂犬病疫苗,卻屢屢暴露出問題。三生生物這次疫苗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幾年前另一家生物技術公司也爆發出同樣的狂犬病疫苗不合格事件。狂犬病疫苗問題突出與這一市場的啟動(這又與城市動物飼養迅速增加和動物棄養氾濫有關)以及作為非法定計劃免疫苗,企業可以自行生產和營銷而不是由疾控部門指定生產,也就是說,相對而言,這是一塊“自由競爭”的醫藥市場。

但疫苗關係到成百上千人的姓名,“自由競爭”絕不意味著可以放鬆監管。不進行制定生產也不意味著藥監部門的抽查和懲罰力度就要放鬆。而且,疫苗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必須在確保公眾權利的前提下,以符合專業標準的方式允許公眾參與到對這一市場的治理。比如,公眾雖然搞不清楚該用什麼疫苗,如何判斷疫苗質量,但應該賦權給公眾,讓他們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來進行檢查和評估,從而填補政府監管力量不足的空白。

此外,包括非計劃免疫苗在內的藥品市場,也要避免單純以價格進行競爭的方式,完全可以建立起一套價格、企業信譽、抽查批次的質量指數相結合的體系來決定改採取哪家公司生產的疫苗。國家和各地政府在房地產一級土地拍賣上早就建立起了一套不靠價格而是靠綜合指標評定中標的體系,對於更加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醫藥疫苗領域,我相信有關部門也完全有這樣的智慧來推行這樣的體制。


科學時評


作為一名親身體驗過問題疫苗的,從一個醫生的角度,說說我的看法。

1.問題疫苗引發的後果:輕則接種無效,過敏反應,重則本來用於預防的,減毒的微生物原型疫苗,轉變變成能致病的微生物,直接感染。如減毒的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或流感疫苗還原成能導致脊髓灰質炎、流感的病毒。

我同學的孩子,在2017年1月份,現在證實,正是問題疫苗出現進入的這個階段。孩子當時3個月大,注射了百白破疫苗,打完沒幾天,就總是咳的難受。

問我,結合剛打過疫苗,我就懷疑是不是感染百日咳了。當時大冬天,3個月的孩子,咳的難受,當地人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都不能檢測是否是百日咳感染,那麼小的孩子也不能隨便用藥。沒辦法,從當地轉戰濟南齊魯醫院,果然是百日咳。


當時只是懷疑,並沒有確切的證據,這次爆出問題疫苗,才更加證實了問題存在。

2.這不是長生生物第一次出現問題了,之前狂犬疫苗已經出現過問題。 這次再度爆出百白破疫苗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問題,皆源於對待問題疫苗的處罰不重。

3. 處罰,雖然是法律依據,三倍處罰300多萬。但25萬支問題疫苗,僅剩186支。這麼多家庭,不同程度的影響,有多少個家庭因為這次疫苗,出現各種各樣的後果。



這個處罰對於市值上億的公司來講,不痛不癢,無足輕重。應該按照公司市值的比例處罰,加大處罰力度,打蛇打七寸,感到疼,才不敢一而再再而三的,生產問題疫苗,加大監管,成為不敢觸碰的紅線。

4.立法。凡是生產疫苗的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嚴懲不誤,拿出反腐倡廉的力度,一經發現,沒收公司財產,不僅經濟處罰,也要對涉事負責人進行刑事問責。


侯豔嬌醫生


在國家處罰程序走完之前,在企業或監管部門相關責任人被追責之前,在繼續徹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風險因素被徹底解決之前,建議儘量少用長生的疫苗。因為如果這企業的別的批次的疫苗也有質量問題,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全查出來。


國家的藥品檢測機構中檢院對各企業報請批簽發的疫苗,逐批進行安全性檢驗,但是對 效價、有效性指標,按國際通行做法,隨機抽取5%進行檢驗。所以長生的疫苗的安全問題不需要擔心,但是質量問題仍然需要謹慎。

有人主張絕不用長生的產品。我認為這是不理性的。舉例來說,長生研製的帶狀皰疹活疫苗,正在Ⅲ期臨床,而其他企業的均遠遠落後。所以很多疫苗,消費者的選擇並不多。

而且,選疫苗最重要的還是生產方案的先進性合理性,要儘量用最先進最好的疫苗。只有當各個備選疫苗的生產方案同等先進的條件下,才有必要暫時避免用問題企業的產品。


最後我們看看中檢院2017 年報,2017年共查出18批不符合規定。中國企業4批,國際企業14批。如中檢所年報下圖所示

中國企業不合格的4批,均為效力試驗不合格,也就是藥效堪憂。外國的呢,巴斯德的8 批五聯疫苗和凱榮-貝林的2批狂犬病疫苗為效力試驗不合格。凱榮-貝林的4批狂犬病疫苗,細菌內毒素和熱原檢查項不符合規定,安全性不合格!而且這都是狂犬疫苗!狂犬病死亡率百分之百!,如果這些疫苗上市了,會有多少被瘋狗咬過的人死去!這是明目張膽的殺人啊!

看到這裡有人會想到,為什麼沒人抵制這些外企呢?只見有人抵制長生,謾罵藥監局和國內製藥廠?雖說長生管理很爛,但是外企更更更爛啊!原因很明顯,是有人要故意煽動群眾對國家的不滿,打擊疫苗產業,用輿論操縱股價,賺取暴利(今天週一,生物製藥企業的股票普遍跌停,就是明證)。


司大勇


做生意就要以誠為本。疫苗這麼重要的東西都敢造假,還有什麼誠信可言。這種企業放到戰爭年代就是漢奸、就是賣國賊,人人得而誅之。

對於一個上市公司而言,罰款344萬個人覺得罰的太輕,絲毫沒有震懾作用。最起碼這個企業法人及相關負責人必須判刑,他們對公共安全危害太大,直接關係人命,這種要命的疫苗也敢造假,他們的責任何在?難道我們真是被薅羊毛的羊,生死對於主人不重要。在食品、藥品等安全領域就必須重型來保證,就像保護國家領土完整一樣的級別來保證。

這個企業必須抵制,抵制他就是為國家負責,為自己負責。


能跑的馬兒


目前長生生物曝出來的疫苗問題主要是兩個:

第一是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生產執照被食藥監收回,起因是內部生產車間老員工實名舉報;

第二是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產的一批“百白破”疫苗“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是劣藥,罰沒款總計344.29萬元。

已流向市場的狂犬疫苗是否有問題?

長生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的消息曝出之後,不少接種過該類狂犬病疫苗的網友會表示擔心,自己接種的疫苗會不會有藥效問題?畢竟狂犬病死亡率奇高。

不過有專家表示,關於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不意味著疫苗的藥效一定會有問題,從2006年開始,我國對每批疫苗出廠上市或者進口時進行的強制性檢驗、審核。長春長生也表示,已上市的疫苗的安全性不會存在問題,而此次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同時,該公司已經對市面上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上海、河南、海南等地全面停用涉事疫苗。

百白破疫苗,問題批次共25萬支劣藥,銷到山東

前面狂犬疫苗是生產記錄造假,那長生百白破疫苗質量不合格,就是藥效問題。

何謂百白破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用於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三種疾病,接種對象為3至24個月齡兒童。

7月15日,國家藥監局通報了長生狂犬病疫苗問題,7月19日,長生生物公告收到關於“百白破”疫苗舊案的處罰決定書。

為何是舊案?因為吉林省食藥監局早在2017年10月27日就已對此立案調查。但長生生物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卻沒有予以披露,直到九個月後的現在,處罰決定作出才公佈。

也就是說,從立案到處罰,花了九個月。

長生接到立案通知到公佈,也花了9個月。

疫苗去了哪裡?去了山東

關於百白破疫苗的處罰,沒收庫存的剩餘疫苗186支,另外有252600支問題疫苗銷售到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這些疫苗去哪了?山東食藥監局市場處負責人的話說:1、有關部門正開展召回工作;2、問題藥品已全部封存。3、這批藥安全性沒問題,是效價不達標,目前沒發現接種這批疫苗出現問題的案例。關於安全性的說法,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專家給予證實: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但接種安全性風險沒有增加。

是否構成犯罪?如何賠償?

根據處罰決定,對於涉事百白破疫苗,共沒收違法所得85.88萬元,並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258.4萬元。

根據《藥品管理法》,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劣藥以孕產婦、嬰幼兒及兒童為主要使用對象的,在處罰幅度內從重處罰。

也就是說,對於百白破疫苗劣藥事件,處罰三倍,已經是頂格處罰。

何謂劣藥?

“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和按劣藥論處的藥品。

是否構成生產劣藥罪?暫時不構成

有人問,這種生產劣藥的行為,是否構成生產劣藥罪?根據《刑法》規定,本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才構成本罪。如果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後果,最高刑是十年。

本罪和生產假藥罪不一樣,本罪必須是對人體造成實際嚴重危害結果才能定罪。而生產假藥罪只要生產就成立犯罪,不需要造成實際危害後果。

那什麼是造成嚴重危害?

是指造成輕傷以上傷害,或者輕度殘疾、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有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是否需要賠償?

對於此問題,如果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本身有安全性問題,注射後對人體造成危害,疫苗企業當然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注射後,沒有安全問題,但有藥效問題,即,打了沒有產生抗體,筆者認為,疫苗企業從負責任的角度而言,要承擔抗體檢測,退還疫苗費用的責任。

如果打了疫苗,因為藥效問題,沒產生抗體,還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這種嚴重後果和問題疫苗失效直接相關,那疫苗企業應該承擔更重的責任。比如被狗咬了後打了假疫苗,沒用,沒產生抗體,後果很嚴重,那就要承擔更重的責任。

比如出現如下的事件,那就是不堪設想的後果



最後,關於此事件,萬幸的是有那名老員工舉報,但舉報不是一種常規的監督措施,如果他不舉報,這些事要掩蓋多久才能被公眾知曉?

對於舉報要重獎,對違法要重罰

如何把舉報變成一種有效的監督措施?筆者認為,對於用於老人、兒童、孕婦的醫藥類產品,對於生產環節不合法合規的行為,應該鼓勵舉報,給予重金獎勵,金額可以考慮從違法企業的罰款中扣除。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抵制不解決問題,疫苗造假的主體是企業,但利益主體肯定不只是企業一個層面。


這個問題,必須首先切斷利益

誰是利益相關者,僅是企業嗎?

如果造假是一種企業成本控制需求的話,那麼藥廠本就盈利的情況下,其為什麼要造假?

大家應該都知道,國內500強企業裡面,有17家是藥廠,前100名裡面有3家,在大型重工影響經濟的情況下,能夠出現17家藥廠,足以說明藥廠的盈利能力。

其次,我們除了一些中藥製劑之外,有多少核心知識產權的專利藥?有一定比例的藥廠在拿仿製藥混飯吃,試問其成本有多高。

可是,在如此盈利空間的情況下,為什麼還需要製假來控制成本?

這說明利益相關者正在嚴重的侵佔著利益。

更重要的是,縱然利益被侵佔,藥廠也絕不敢輕易造假藥,首先是人就有良心,造假不可能沒有道德負擔,其次,假藥極有可能導致的患者出現其他生理問題。

因為,就算用的只是低成本替代藥劑,在沒經過臨床試驗的情況下,也不能保證其無害。

而在如此明確的問題之下,藥廠為什麼還敢造假?

唯一原因就是利益相關者能夠提供保護傘。有人會問,如果假藥出事兒了呢?

處理辦法也很簡單,只需要通過“檢測”,證明自身藥物沒問題,同時給予鉅額賠償即可。

反正“檢測”這種事兒有人給解決。至於藥品沒問題的說辭也很好解釋,畢竟科學從來就沒有100%的,找個人背鍋並不困難,比如運輸問題等。

只不過沒想到事件被輿論發覺了,所以被公之於眾。

這也說明,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只要你敢惹事兒,終究就得出事兒。

但是,還是那句話,幹掉一個長生根本沒有意義,幹掉整個利益鏈條才是關鍵。

而目前這個問題首要做的是徹查,其次是追責

為什麼不合格的藥品可以在市場上流通,是誰提供的“合格檢測”報告,其抽樣檢驗過程是否合規。

同時,山東免疫中心採購了25萬支問題藥品,為什麼如此大批量的採購不做任何檢測工作?還是說做了檢測,但沒公佈結果?

另外,免疫中心負責免疫工作的人都是醫生,當受體出現異常反應的時候,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發覺?

而且,山東2016年就已經出現了涉值5.7億的假疫苗案,這才過去過多久,為什麼還不長心?

這個問題一定有多個源頭,包括藥品生產、檢驗、監察、採購、使用等等,必須要找到每個環節的責任主體,殺一儆百。

就現狀來說,應該全面調查市場流通疫苗

分種類、分藥廠、分批次的檢測,確保市場流通疫苗的安全性。

筆者在微頭條裡面發現了這樣一個圖:

這可能是近10年所有假疫苗的信息,雖然看似不多,實則威脅著無數人的生命。

但是,其中僅有幾起案件是主動查出的,剩下都是出了事兒之後才知道。

按照筆者之前的推論,甚至可能存在著出了事兒但是壓下來的情況。

另外,有些疫苗的問題甚至可以完全不用壓,比如狂犬疫苗。

大家都知道,狂犬疫苗發病死亡率是100%,而注射疫苗的週期最少要21天。這就意味著疫苗實質上在和病毒賽跑,誰先跑到中樞誰就贏。

所以,很多死亡案例都是疫苗接種過程中產生的,但是,這個過程誰也不會認為是疫苗的問題,因為接種過程中死亡符合醫學原理。

況且,民間是無法自行監測疫苗真偽的,法醫檢測人體的時候,要做非常複雜的研究才能確定疫苗是否發揮作用,這個錢沒人花得起。

另外,疫苗本身也帶有混淆性,狂犬疫苗是滅活的狂犬病毒,也就是說沒有細胞核的病毒。而狂犬病毒分裂過程中,也可能出現無細胞核的分裂,到時候人體同樣會產生反應。

所以,根本無法確定問題的根源。

而且,WHO指出健康犬不帶病,也就是說,如果動物不在發病過程中,咬了人也不會感染。這就導致絕大部分情況是不感染狂犬病毒的。

這樣狂犬疫苗就可以渾水摸魚,反正基本不出事兒,出了事兒也能解釋。

在這種情況,必須要徹查市場疫苗,其中必然還會存在大量渾水摸魚的情況下,比如沒有蜱蟲的地方,所採購的森林腦炎疫苗可能無法產生作用。

最後,打了假疫苗的怎麼辦?

有副作用的應該賠償,沒有副作用的查證之後,應該免費接種新疫苗。

現在大家都在關心怎麼處罰上,可能筆者的視角不一樣,總覺得這種事兒必然層出不窮所以,還是更希望與一個賠償機制,孩子們是無辜的,特別是山東,不打疫苗不讓上學。

而那些打了假疫苗的孩子,應該進行一定的臨床測試,確保假疫苗對人體並沒有什麼害處。

如有害處,則需要進行一定的賠償。

說實話,筆者認為假疫苗有害處的可能性不大,大部分多屬於打了沒用那種,畢竟藥廠也不會閒著沒事兒自己作死。

所以,這裡主要涉及到補救,對於接種無效的個例,應該及時補救,避免孩子感染到流行性疾病。

筆者並不想說孩子是國家的未來那種話,這是基本的嘗試。然而,我們對於孩子應有的保護著實不夠。

所以,筆者覺得對於長生藥業344.29萬元的罰款有些不痛不癢,既然是罰了,為什麼不讓他們長記性?

而且,山東防疫中心的採購的相關工作人員,在如此失職的情況下,為什麼不進行就沒人追問其責任。


筆者私認為:想要徹底解決假藥問題,必須要切斷所有利益鏈條,不能給藥廠任何操作的機會。同時,懲罰要有效用,這並不是筆者在洩私憤,而是罰的少根本沒用,既然懲罰,就必須讓他們知錯,要不然懲罰的意義何在?


小言詹詹


我是山東濰坊的,剛才特地看了一下我兒子的疫苗,有一針百白破確實是長春長生的,其餘的都是武漢疫苗,另外疫苗還有其他的牌子,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問題,有一次喝了幾滴紫紅藥水,拉了一週的肚子,別的症狀還沒有,不知道是不是正常。



現在這麼大批量的問題疫苗都銷往山東,上次濟南疫苗案給的教訓還不夠?山東省是不設立藥監局嗎?藥物生產和銷售關係層層疊疊相互交錯,很難說明哪個環節有疏漏,裡面所連帶的利益關係非常複雜,

怕的就是找幾個替罪羊,或者替罪羊都懶得找,罰點錢就完事,以前731乾的那些事,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那你們呢?本是同根生,卻拿這種東西來禍害自家兄弟姐妹!



現在製假的也早就想好了後路,目前官方是說疫苗沒作用,但是也絕不會有害處,也就是說,沒有直接打針出人命,它長春長生就沒有責任,那麼那些打了疫苗不管用得病或者喪命的孩子,跟他們就沒有關係,因為他們可以說,疫苗本身就是預防針,並不能百分之百的預防,這簡直就是強盜邏輯,草菅人命。



濰坊目前是有長春長生的疫苗的,'周圍地區肯定也不少,雖然不能以地域遠近來劃分,但是按照這麼多疫苗全部流入山東,範圍一定非常的廣,所以各位家長還是看看各自的疫苗本有沒有長春長生的,有的話問問醫生要不要補打。(補打也不放心……)

這種說法鬼才信好嗎!!!!!!怎麼會這麼巧!!!


軍事一點通


網上有人說要抵制,長生長春集團,賣假疫苗事件!

  1. 第一:可能做不到,因為很多這樣子的企業,會玩套路,換湯不換藥,就像互聯網ip一個樣,隨意可以換馬甲,重頭再來。所以,我覺得這個行不通!

第二:就算有人願意去抵制,但是或者在我們的國度裡,可能會跟進的熱度不大,或者也沒多大反響。在這個問題上,或許過了不久,我們都忘記了這件事情,好像當年的三聚氰胺,三鹿奶粉……等事件。現在網上都沒怎麼去報道及跟進了,大家都是聚焦於當前熱點問題……缺少一些較真的意識。

第三:我本人也是疫苗的受害者,前十幾天才打完3期疫苗,突然間就搞個這樣子的事件出來,讓人心涼。

總結:什麼病用什麼藥,得從根本上去決絕。

第一:從金錢上去加以制止,凡是從事醫藥行業的公司或許工廠,製假藥者,一律重罰,安售出人頭來算,給予每位受害者賠償100萬一人,給予國家賠償500萬。

第二:從刑法上去罰,判刑只要負責人及管理級別的,只要首要責任人無期徒刑,其他人判10到20年不等。

只要從根本上去追究,這樣才有可能得到少發生這樣子的事件!

僅代表個人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