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浙江嘉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澳環保”)於2017年11月10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嘉澳轉債”)18.50萬手(18500萬元),其中:公司控股股東桐鄉市順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昌投資”)配售嘉澳轉債人民幣82595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44.65%。
27日,嘉澳環保接順昌投資通知,2017年11月27日,順昌投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嘉澳轉債82595000元,佔發行總量的44.65%,成交金額99493267.6元。本次出售後,順昌投資不再持有嘉澳轉債。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減持的規定
11.8.2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總量20%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所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和股票。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總量20%後,每增加或者減少10%時,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報告期內和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和股票。
順昌投資有限公司的違規行為
順昌公司宣稱由於是首次認購公司可轉換債券,投資工作人員對可轉換債券政策、法規的熟悉把握不夠。表示了誠摯的歉意,並將超出已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總量 20%以上的部分的減持所得9,329,054.8 元無償上繳至上市公司。
順昌的問題及副效應
從順昌後續處理的途徑來看,無疑是有誠意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今年突飛猛進,截至11月22日,今年發佈預案的可轉債規模已高達3000億元,遠遠超過2016年1000億的規模,很多投資者也是第一次接觸可轉債的業務。
當然,作為專業的投資公司業務人員,應該具備專業的素質,專業的人員也應該知道違規減持帶來的責任,只能解釋為無知者無畏,關於公司治理的問題,暫不討論。
順昌公司將減持所得上繳至上市公司,增加了全體股東的權益,也是對首日爆炒可轉債產生一種副效應,誰在首日接盤30%漲幅的可轉債,也不是一潭靜水。
“看門人”的失責
順昌公司減持了本次發行總量的44.65%,至少應該是20%+10%+10%+4.65%這種減持安排,但我們的“看門人”竟然除了出臺一個《門衛守則》,竟然沒有任何制度、技術的設置,系統竟然可以賣出,驚奇吧?
看門人設置了一個可以防君子不能防小人的門栓,制度遵守演變成了大股東的自覺。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小散也可以打新,中籤後再補市值呢?為什麼小散沒有市值,系統就不能申購?一個簡單系統設置就可做到的事,
專業投資公司的專業人員,是否有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呢?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看樣子是不難考的。
順昌違規減持事件,突出了我們“看門人”的失責。
其一,對行業從業人員考試不嚴格;其二,對系統BUG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
典守者不得辭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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