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讓機哥萬般擔心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
廣東中山的一位黃先生,用微信,不小心把將近九萬塊錢誤轉給他人。
俗話說得好,新聞要連起來看才有意思。
網上有好事之人,把前年的一則關於支付寶的新聞挖了出來。
這麼一對比,很多饒有意味的東西就冒出來。
本來吧,這兩件事變量太多,一個是警方聯繫支付寶,一個是市民聯繫微信,兩個平臺做出不同的反應是正常的,沒法直接作比較。
但好死不死,微信的公關偏偏是這麼回應的:
支付寶是基於電商,基於交易的,我們本身是一個社交的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的頻率更高。
這下支付寶坐不住,懟了回去。
“保護隱私”就沒法保護錢的安全?對不起,我們比較笨,沒領會這個精神。
喲,巨頭互撕,有點精彩啊。。
機哥是什麼人,當然不能只做個吃瓜群眾。
我想跟大家好好掰扯掰扯這件事。
我們來看看,轉錯錢後發生過什麼。
黃先生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陷入一個無解的死循環。
他向微信客服求助,微信表示: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那黃先生找該好友協商?
協商個毛啊,都被人家拉黑了!
黃先生從對方微信賬號上找到電話,於是發短信討錢。
只換來一句:“你找誰了,發錯了吧。”
沒辦法,黃先生只能求助警方。
可警方卻回覆:“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構成立案條件。”
並建議他找法院。
然而……法院也因為缺少對方身份信息,不予受理。
結果微信公關表示:“保護用戶隱私是互聯網公司的底線。他們要對所有用戶負責,只要司法機關要求微信官方協助,他們肯定義不容辭,但如果是個人需要,不能突破底線。”
沒用戶身份不能立案,不立案不給用戶身份……
這不就是現實版的“雞生蛋,蛋生雞”問題嗎。。
警方和法院該怎麼做我不知道,但就這些信息來看,微信並沒有錯,無論發生了什麼,微信都不應該把用戶信息透露給個人。
而且微信在轉賬過程中也盡到了提醒的義務。
機哥做了個測試,用不同方式給別人轉賬,你們看看異同:
微信的操作流程是:點開聊天窗口 → 轉賬 → 輸入金額 → 確認轉賬。
金額過大時,它會在確認轉賬前提醒你核對聯繫人信息。
支付寶
支付寶的操作流程是:轉賬 → 輸入對方支付寶賬戶 → 輸入金額 → 確認轉賬。
金額過大時,它會要求你補齊對方的姓名 。
這麼一對比,我覺得主動輸入姓氏比被動確認信息,出錯的可能性要小太多。
(注:在這個對比中,微信是給好友轉,支付寶是給陌生人轉,雖然有點不公平,但這兩個 APP 一般都是這麼用的。)
銀行 ATM 機
用 ATM 機匯款出錯的可能性就更小,你得一個鍵一個鍵輸入對方的卡號啊。
而且從 2016 年 12 月 1 日開始,轉賬到非本人賬戶 24 小時內是可以撤銷的。
微信雖然也能這麼設置,但並非強制,所以意義不大。
總的來說,微信確實在轉賬過程中,已盡到提醒義務。
但是,它做得不夠好。
將近九萬塊錢,對大多數人來說,都不是一筆小錢。
雖然黃先生自己也有失誤,但看到微信客服那冷冰冰的回覆,實在是讓人失望。
作為“對用戶負責”的微信,怎麼能眼看著用戶損失九萬塊不管呢?
就算不能透露用戶信息,那好歹要幫忙調解吧。。
而支付寶這邊的表態,就讓人心安得多。
對於我們廣大用戶而言,機哥還是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在你身上發生。
但凡涉及到大額轉賬,無論用什麼 App,你都要多一個心眼。
看清楚每一個提示,心裡確認三遍再按下付款。
不然,家裡有礦都得給你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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