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20%違約金,法院會支持嗎?

買賣二手房時,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因一方出現違約行為,導致損失,雙方一般會在合同里約定違約金條款。有的人會直接約定一個確定的數額,但是在實踐中,大部分人都是直接約定20%房屋價格的違約金。那麼,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一方出現了違約行為,法院會不會支持該約定呢?

首先,訂立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合同違約金有一定範圍限制,但法院是否支持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20%違約金,會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一般來說,法律對此類違約金並無強制性規定,買賣雙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並且,通常情況中,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會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

其次,法院是否支持20%的違約金,還看當事人的實際損失而定。

具體而言,出現以下情況的,法院會進行調整:

1、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2、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最後,當二手房買賣合同出現違約情形時,因為當前的房價普遍較高,所以被對方違約可能會遭受較大損失。如果雙方約定了房價的20%違約金並按約定執行的,那麼通常也可以儘快解決違約問題,要是協商不一致的,為避免錯過訴訟時效,建議最好在必要時起訴處理。

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20%違約金,法院會支持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