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劉胡蘭的兇手可惡至極,卻有法學家爲其喊冤?真相讓人沉思

劉胡蘭是一個實至名歸的革命鬥士,面對鍘刀毫不畏懼,為了心中的革命信念慷慨赴死,其事蹟感動天地,為後人景仰。1945年10月,劉胡蘭參加了當時轟轟烈烈的民主革命運動,次年由於反動勢力反撲,我方人員開始戰略撤退,劉胡蘭也接到了撤退命令。但是,她仍然堅持留下來繼續戰鬥,最終落入敵手,慘遭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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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照

這樣的忠烈之士值得被這個民族永遠銘記,這是我們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大家無論怎麼歌頌她都不為過。製造劉胡蘭慘案的首兇就是人稱“大鬍子”的張全寶,參與此案的反動人員還有許得勝,石五則,溫樂德等人。當地老百姓看到為他們出頭爭取權利的英雄被殺,自然是義憤填膺,對反動派人員人人得而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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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劇了《劉胡蘭》劇照

新中國成立後,當地開始了一系列的清算行動,幾經周折終於把參與此案的人員全數抓捕,劊子手作為直接動手殺人的兇犯,自然難逃一死,被當地公安局執行了槍決。其他人員有的也被處死,有的則被關進大獄進行改造。惡有惡報,與人民為敵的人自然不會有什麼好下場,這或許也是他們應有的報應。但是,近年來,有的法學人士對於此案,從學術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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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劇《劉胡蘭》劇照

首先,需要申明的是,沒有人打算為他們這些敗類翻案。但是但從法治精神角度來說,“法不溯及既往”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其主要體現在,新生效的法律不能對生效之前的行為進行評價。否則,會出現人人自危的局面,因為指不定未來哪部法律就要清算你現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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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胡蘭雕像

如果以現代人的立場,當時的這幾名兇犯也是供職於當局,從事的事情屬於正常職務行為。當然,限於當時的歷史條件,我們無法做過多的苛求,剛剛經歷大動亂的百姓,家破人亡心中充滿了對反動人員的怒火,殺他們是民心所向,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如今,我國的依法治國事業正在推進,我們也只是就這麼一個歷史事件,來向大家傳達一個幾個基本的法制精神,請勿斷章取義扣帽子。自古評論出人才,歡迎各位在評論區留下自己的想法,一起為法制獻計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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