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強力推進公安交管服務便利化和行政效能的提升,進一步方便廣大市民在城區辦理各項車輛管理業務,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決定從2018年7月16日起,將小車查驗崗從閩侯青口海峽汽車文化廣場搬遷至倉山區城門鎮連坂村,同時設在閩侯青口海峽汽車文化廣場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也回遷至車輛管理所黃山辦公大樓。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7月16日起,車輛管理所連坂小車查驗崗位正式啟用,辦理9座以下(含)的小型客車查驗業務(除轉移登記外)。
地址為:倉山區城門鎮連坂村連坂新村1號西側區域。
二、從7月16日起,車輛管理所青口業務大廳回遷至車輛管理所黃山辦公大樓,辦理除轉移登記外的所有車管業務。
地址為:倉山區城門鎮黃山村(三環輔道旁)。
三、為方便市民,閩侯青口海峽汽車文化廣場仍辦理以下兩項車管業務:
(一)大車查驗業務:辦理除小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查驗業務。
(二)業務自助受理:在青口查驗的機動車可在海峽汽車文化廣場三樓C區“自助服務區”受理註冊登記業務。
四、閩侯青口海峽汽車文化廣場二手車登記服務站繼續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的車輛查驗及業務受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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