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當庭宣判!

5月27日上午,固始縣人民法院七樓審判大廳座無虛席,由固始縣人民檢察院調查並提起訴訟的信陽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固始縣某鎮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汙染案開庭審理。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黃瑋林,民行處公益訴訟組組長楊金錕,信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熊建中及協管領導阮鐵,固始縣人民法院院長鄭鎮林、檢察院檢察長陳軍,全市檢察機關民行、環資部門負責人,固始縣各鄉鎮、相關縣直局委負責人,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相關媒體記者等近150餘人旁聽了庭審。

2017年8月,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某鎮在泉河邊設置生活垃圾填埋場,對周邊環境造成汙染。

固始縣人民檢察院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該鎮政府於2013年間,在泉河邊設置垃圾填埋場,在該垃圾填埋場建設的過程中,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未採取防滲漏等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規定,汙染了河流,危害了當地生態環境,嚴重影響了居民生活。經環境檢測部門對垃圾場滲濾液取樣檢測,該滲濾液中檢測出鎘、鉛等有害重金屬。

2017年9月13日,固始縣人民檢察院向該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立即停止向泉河傾倒垃圾的違法行為,並對存量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採取了積極整改措施,並於2017年9月20日回覆固始縣人民檢察院。其回覆稱,該垃圾場2017年初根據環評要求已停止使用,鎮政府出資把原有的垃圾清運走填土深埋,恢復原貌,並在該處樹立禁止傾倒垃圾的警示牌,做到了對存量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之後,固始縣人民檢察院進行了跟蹤調查,發現該鎮政府雖對垃圾填埋場停止使用,但僅將垃圾填埋場部分垃圾轉運他處處理,並在垃圾上方用砂石覆蓋,未採取其他整改措施。垃圾場發出的惡臭氣味非常強烈,仍然嚴重影響著當地群眾人居環境和身心健康,導致社會公共利益被損害的情況仍在持續。

根據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相關規定,此案經層報最高人民檢察批准,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於4月11日向固始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該鎮政府設置該垃圾填埋場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該鎮政府對垃圾填埋場及原堆放垃圾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治理職責。

固始縣人民法院受理後,縣檢察院與縣法院多次協商,並與被告代理律師多次溝通,適時召開了庭前會議,就案件事實、證據採信、法律適用等問題交換意見,為庭審的順利進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公益訴訟起訴人示證質證精細,條理得當,邏輯清晰,並通過多媒體示證,圖文並茂,有照片,有視頻,確保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流暢。通過有力的示證、質證和辯論,使大家對該案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有了深刻認識和理解,取得了良好出庭效果。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我為鏡,可以明得失。”在最後陳述意見中,被告某鎮鎮長如是說。

休庭15分鐘後,固始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全部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確認該鎮政府在泉河邊設置垃圾場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該鎮政府對垃圾填埋場及原堆放的垃圾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治理職責。

被告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再上訴。

隨著審判長閉庭的錘聲響起,這起公益訴訟案件圓滿落幕。

“參加這次庭審,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這個對全縣全市來說都具有重大教育意義,今後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積極履職,重視生態環境建設,為固始老百姓留住鳥語花香的田園風光。”一位旁聽的鄉鎮長說。

此案的辦理收到各方的廣泛好評,省、市檢察院領導給予高度評價,“為全市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工作開了先河,樹了範例,立了樣板。”市檢察院黨組成員熊建中如是說。

由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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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雙方雖然立場、角度有一定分歧,但環保目標和主題一致,法治和環保教育意義兼有,尤其是該案能當庭宣判,警示效果很好。”參加庭審後,一位人大代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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