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女老總被控詐騙3人上千萬 受審稱無罪願賠償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謊稱能購買上市公司的原始股獲利,偽造保密協議、提供虛假的賬戶資金信息,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先後騙取了3名被害人的1185萬元。今天上午,涉嫌詐騙罪的張某在二中院受審,在法庭上,張某否認自己有罪。

投资公司女老总被控诈骗3人上千万 受审称无罪愿赔偿

謊稱能買原始股詐騙上千萬

上午9點40分,張某被帶進二中院第五法庭,庭審中她的情緒平穩,回答問題邏輯清晰。

現年43歲的張某案發前是一家投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抓之前她已經從事投資行業20多年了,有很好的業源關係。

檢方指控,2014年7月至9月間,張某謊稱能夠為被害人孫某購買惠通嘉華公司上市原始股,通過偽造保密協議、備忘錄、結算文件等文書,向被害人提供虛假的賬戶資金信息,騙取被害人孫某人民幣810萬元。同年11月,張某以相同手段,騙取另一名被害人人民幣75萬元。

2015年11月,張某謊稱其名下持有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低於市價轉讓給被害人尹某,轉讓後的股票獲利作為張某加入被害人尹某公司的投資,並通過偽造《股票轉讓協議》等手段,騙取被害人尹某人民幣300萬元。

就這樣,張某騙取幾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185萬元。經鑑定,張某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016年10月8日,張某被北京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查獲歸案。

庭上認罪稱願賠償被害人

“不屬實,我不認罪!”法庭上,張某對指控提出異議。張某說,她沒有偽造過文件,所有文件都是和被害人面對面協商過的,“我從來都沒有跟被害人說過已經獲得了股票,只是說有可能獲得投資股票的權益,可以共同投資。”

張某當庭承認在跟孫某談的時候,她還沒有獲得惠通公司的股票,但是因她多年的行業資源,她比別人有優勢可以獲得優先的投資權益。

張某說,在一次她給惠通公司的財務總監通電話時,說到公司發行股票的事,孫某聽到了,就要求她幫助其購買惠通公司的股票。“我跟孫某也強調了,可能有獲得投資的機會,最後是他自己決定投資的,這個事情都有一定的投機性。”

最終孫某與張某簽訂了協議,並如期將錢轉給了張某,但是張某並沒有購買股票,後來惠通公司沒有如期上市,按照協議張某應該還錢,“因為我公司運營出現一些問題,沒有錢還,後來終於找到人要借給我2000萬元,但還沒拿到錢我就被抓了。”張某在法庭上說。

另外兩名被害人中還有一位是張某的助理,同樣拿錢給張某用於購買股票,最終打了水漂。

對於收到3名被害人的1000多萬元怎麼花了,張某說,其中500萬元她還了一些債務,另外一些錢被用於公司的運營。“但是我一直都表示要還錢,從來沒有說過不還錢的。”

隨後公訴人出具的被害人的證言顯示,3名被害人都稱張某騙了他們。

法庭上,張某表示自己現在名下還有房子和車,“我願意用這些財產還給被害人,但是我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

至記者發稿時止,庭審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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