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傳監管要求螞蟻金服等金控集團必須持牌!附全名單!

導讀:近日,鳳凰網財經援引外媒彭博社報道,不願具名知情人士稱,中國監管機構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細則,將首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必須獲得中國央行頒發的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持牌經營,並滿足資本充足率要求。

突發!傳監管要求螞蟻金服等金控集團必須持牌!附全名單!

2018年初以來,監管部門多次提及“清理規範金融控股集團”;央行行長易綱在3月底也直言,少數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集團存在著較大風險,抽逃資本、循環注資、虛假注資,以及通過不正當的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比較突出,帶來跨機構、跨市場、跨業態的傳染風險。

近日,外媒報道,中國監管機構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細則,將首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必須獲得中國央行頒發的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持牌經營,並滿足資本充足率要求。

另據券商中國報道,目前央行金融穩定局正在牽頭制定金控公司管理辦法,辦法將從設置市場準入門檻、嚴格規範金控公司內部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強化資本真實性和充足性要求、規範公司股權結構、大股東與高管任職要求等方面明確相關規定。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民營金控將是金控公司管理辦法的重點規範和監管的對象。

彭博新聞社報道稱,不願具名知情人士表示,部分旗下擁有跨兩個金融行業的機構,例如螞蟻金服,必須向中國央行申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適用新要求的機構應還包括中信集團、光大集團等金融控股公司。

該知情人士稱,為實現穿透監管,管理細則將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控制下屬子公司的層級,集團架構不能過於複雜,並對集團內部交易進行約束;細則將提出有關資本充足率要求,相關監管細則仍在擬定中,尚未最終確定,並需報國務院批准。

今年安邦華信相繼頭條,還有哪些金融控股集團?民營金控為何成為監管重點?誰又將成為金控集團的監管主體?

“少數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集團存在著較大風險,抽逃資本、循環注資、虛假注資,以及通過不正當的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比較突出,帶來跨機構、跨市場、跨業態的傳染風險。”這是新任央行行長易綱週末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對金控集團的最新“敲打”。

這也是近半月來,監管層第二次“點名”金控集團。前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兩會期間記者會上對於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一次明確表態,嚴厲指出了一些金控公司存在的問題。

“今年的重點監管就在民營金控。”有消息人士透露。毋庸置疑,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全面監管已板上釘釘,相關政策辦法正處研究制定階段,進展順利的話今年有望落地實施。

新任央行行長易綱除在公開場合“點名”當前金控存在的突出問題外,還透露正抓緊出臺三大審慎監管的基本制度——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的指導意見,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在當前分業監管的格局下,對各類金融子行業的金融監管政策也較為充分,為何還要出臺對金控公司的監管辦法?

野蠻生長的金控公司主要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相比於對單家金融機構的監管,對金控的監管會有何側重點?

目前國內有哪些規模較大的金控集團?

儘管金控公司的監管辦法尚未公佈,但從近期監管層的頻頻表態看,對金控公司監管的架構和思路已漸明晰。可以預計,未來出臺的金控監管辦法,或將抓住問題突出金融控股公司分類施策;監管的重點對象,將落腳在非金融企業(尤其是部分民營系)發起設立的金控公司。

問題一:國內金控有哪些?主要模式有什麼?

目前國內常談論的金控公司,主要指控股兩家或兩家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法人主體。近年來,隨著金融創新步伐的不斷加快和混業經營的逐步發展,實踐中我國已形成多種形式的金控公司。

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幾大金控陣營包括:央企金控、地方金控、民營金控、集團金控、互聯網金控等。

央企金控的體量龐大,又可以進一步分為:金融央企金控、產業央企金控。有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業擁有各類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營企業持有5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股權。

繼中信、光大金控集團後,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數十家大型金融控股集團,央企產業資本的招商局、中石油和國家電網等;銀行系的工農中建交;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東方、長城。這些央企控股的大型金控集團通常資產龐大,掌握著核心產業和資源,金融牌照已基本囊括齊全。

除了格局穩固的央企金控平臺之外,目前不僅省級政府多數參與,甚至地區一級的政府也在整合當地典當行、擔保、小貸等金融資產,進行自身金控佈局。

問題二:問題金控的“通病”有哪些?

監管層之所以會下定決心要對金控公司出臺專門的監管辦法實施監管,主要是因為當前金控公司所存在的一些亂象問題突出,不得不“下手”管控;另一方面,過去幾年監管空白下,金控公司迅速發展壯大,龐大的體量和規模也日益成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必須納入監管範圍內。

綜合多方觀點看,助長資金脫實向虛、虛假注資或循環注資、過度舉債、公司治理不健全、濫用大股東權利等是問題金控公司的“通病”。

中國進出口銀行董事長鬍曉煉近日就表示,大家對金融風險都高度關注,其中一個風險就是大型金控集團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問題,並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

在胡曉煉看來,風險較大的金控集團存在一些明顯的特點:

一是金融機構的槓桿率較高,在資產擴張的過程中大量甚至是無節制地舉債;

二是法人治理不健全;

三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異化,保險公司做成資產投資公司,實業做成金融公司;

四是這些機構通常體量較大,出現風險的話影響範圍大,甚至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問題三:為何民營金控成為監管重點?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點名”的金融亂象,還是即將出臺的監管辦法,都有一個矛頭指向,那就是未來對非金融企業(特別是民營系)發起設立的金控公司將強化全面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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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在金控公司領域內,有一支力量異軍突起——民營資本。民營資本的紛紛“殺入”金融業,有著多方面的原因,但核心仍是資本逐利。

一方面,在結構性供給側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背景下,傳統行業面臨各種壓力。

另一方面,大資管時代的來臨,給資本市場各金融機構提供了發展空間。數據顯示,2012-2016年,我國資產管理規模實現快速增長。2012年,我國資產管理規模為27萬億元;到2016年,資產管理規模已達到116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高達43.97%。

按照近幾年我國資產管理規模的增長情況,有研究機構預測到2022年,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將達到252萬億元。

因此央企、地方國資以及民營資本紛紛加碼或轉型金控平臺。民營資本由於束縛相對較少,快速跑馬圈地,大幹快上金融版圖,一些民營金控例如泛海系、復星系、萬向系等,他們均控股了核心金融企業,金融牌照已比較齊全。例如,泛海系、復星系已經基本實現了“實業+金融”的雙輪驅動。

而易綱口中所說的“少數野蠻生長的金控公司”,主要是指部分民營系非金融企業發起設立的金控公司,在過去幾年的快速擴張所積累的風險日漸突出。

可以預計,未來出臺的金控公司監管辦法,或將抓住問題突出金融控股公司分類施策;監管的重點對象,就將落腳在非金融企業(尤其是部分民營系)發起設立的金控公司。

問題四:對金控的監管重點有哪些?

在出臺金控公司監管辦法的計劃提上日程後,有個問題讓人疑惑,儘管當前我國對金控公司的監管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但對銀行、證券、保險等各個金融子領域的監管都有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如果能管控好金控公司旗下各類金融子公司的合法合規經營,是否意味著使得整個金控公司都合規健康運行?

對於這一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央行西安分行行長白鶴祥在接受券商中國記者專訪時解釋稱:

一方面,當前我國對金控公司的市場準入和風險監管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其監管處於缺乏上位法依據的狀態,尚未形成整體性的框架安排。

另一方面,在現行分業監管體制下,金控公司的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集團整體和交叉環節容易出現監管盲點和監管空白,各個子公司的監管部門又往往“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對其整體風險狀況難以有效把握和判斷。

既然監管層已釋放明確的信號要強化對金控公司的監管,外界現在最為關心的,莫過於如何對金控公司實施監管。

參照對其他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辦法,不少分析人士認為,應包含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市場準入審批;股東、資金來源審查;對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核准;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等監管內容。

不過,金控公司由於其特殊性,在部分監管條款的設定上仍會有所突出和不同。

問題五:誰將成為金控的監管實施主體?

在監管實施主體方面,可以明確的是,未來對金控公司的監管責任主體,將落到央行身上。去年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央行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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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賦予央行監管金控公司的主體責任時,新近成立的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如何發揮協調監管的職能,“一行兩會”如何分工也是外界關心的問題。

對此,白鶴祥建議,基於我國已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央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的監管改革方向,可以借鑑參考美國的傘型監管模式,即央行居於傘頂,負責對金控公司法人主體的風險管理和金融業的穩健運營進行全面監管評價,具體的監管職責應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場準入審批、高管任職資格核准、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等。各監管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進行分業監管,從而實現分業監管基礎上的合併監管。

可持續迴歸實體是監管根本

事實上,金控模式在我國快速起步和發展有著一定的歷史必然性:

隨著市場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和深入化,監管層對業務創新和牌照逐漸放開,單一業務的聚集效應在減弱,全產業鏈的金融模式應運而生,金控模式必然成為迅速崛起出來的重要組成。

與此同時,我國金融改革步伐正提速向前,監管模式也正從分業監管向綜合監管模式漸進過渡,“一行三會”等職能機構此前管理權宜上無法逾越的侷限性,有望被打破。

然而通常情況下,金控公司資產規模大、業務品種多、服務機構分佈廣泛、信用鏈條長、管理架構複雜,因此除了極易受到金融市場和宏觀經濟變化的影響之外,更易受到來自監管層面的變動。

從這一點來看,不久前,前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今年“兩會”期間就表示,對於金控公司的監管將有三方面側重點:

一是強調資本的真實性、充足性和資本質量。他表示,金融是高風險行業,因此就要有足夠的資本來吸收風險。目前一些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並不真實完整,社會上存在著虛假注資、循環注資的問題;

二是要強調股權結構的透明度。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的狀態應足夠透明,否則會出現違規操作;

三是加強對關聯交易的管理。金融控股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之間,或是金控集團的實體企業以及海外企業之間都可能存在關聯交易,要強化關聯交易的管理,在金融機構和控股公司之間,以及和其他實體企業之間建立防火牆制度。

從這段言論可以看出,相關部門監管思路的根本並非要遏制金控公司的發展,而是要隨著金融業務不斷創新、業務交叉不斷增多,與之同步的是提高監管效率;與此同時,金控模式中的多牌照金融資源由企業方集中掌控,這不僅符合全能監管思路,更有效避免監管重複、缺位、監管機構間協調不當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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