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36 法之五|谚语劝导法——调解案例:三儿四女不养亲

调解36 法之五|谚语劝导法——调解案例:三儿四女不养亲

调解36 法之五|谚语劝导法——调解案例:三儿四女不养亲

温故知新

调解36 法之五|谚语劝导法——调解案例:三儿四女不养亲

2010年清明节前夕,东巷村老彭夫妇来到镇司法所,称自己今年已经80多岁了,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但没有一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请求给予帮助。

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司法所长觉得这事不能拖。当天下午,他就来到了村委会,与民调主任一起走访老人及其子女寻求化解纠纷的办法。

彭老夫妇有三个儿子。因为当年家里穷,老大今年已经60多岁了直没能娶上媳妇,至今与父母一起生活。而且身体不太好,政府正准备为其办理”五保”。这么多年来,在父母和全家人的努力下,家里盖起六间瓦房,三个儿子每人两间,自然没有女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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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子称:”父母偏心眼,将门口的一棵大榉树给了小儿子打家具父母有劳动能力时,也贴了不少钱给小儿子,现在父母年纪大了,小儿子理应多拿钱供养父母。本人常年在外打工,虽有些钱,但我有两个孩子,读书、找工作、结婚花了很多钱,现在还差别人8万多元债没有还。”

小儿子称:”二哥二嫂常年外出打工,他们的两个孩子都是我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他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多拿些钱养父母也算是天经地义。父母的口粮每年都是我给的,老二答应每月给父母零用钱,但听父母说,他们已经两年不给零用钱了。不是我不养父母,因为依照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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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彭夫妇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嫁在本地,家庭收入一般;三女儿嫁到江阴,家里办了企业,经济状况较好,但钱一直由女婿掌管,三女婿说了,姐妹们拿多少,他一分不少,让他多拿钱,没门。小女儿嫁到溧阳,虽然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姐妹中就数她最孝顺,平时经常带些礼品来看望二老。不过,四姐妹都有一个共同的说法:“我们是家中的女儿,我们出嫁时,所有彩礼都给两兄弟建房结婚用了,再说我们也没有分得家产。我们知道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我们没有享受到儿子的待遇。”

另外,司法所长还了解到,这一大家子非常特别,兄弟姐妹之间很少来往,唯一的聚会就是每年的清明节。

司法所长认为:

清明节快到了,清明祭祖是化解纠纷的好时机,司法所长要求民调主任先安排好老人的食宿,通知老彭全家人在清明节的下午到村委会调解赡养纠纷。

清明节快到了,清明祭祖是化解纠纷的好时机,司法所长要求民调主任先安排好老人的食宿,通知老彭全家人在清明节的下午到村委会调解赡养纠纷。

清明节的下午,在村委会的调解室,司法所长一改往日的调解作风,竟然搞起了”一言堂”。他说:”在座的二老,各位兄弟姐妹,我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十分讲究孝道。今天是清明节,我们这个大家庭会聚在一起,进行祭祖活动,讲的就是一个”孝”字。孝不能只停留在对祖的祭祀上,更应当体现在对父母的赡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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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今天讲的孝不是要大家一味地去顺从父母,但我们做子女的,想方设法让父母开心、放心总是应该的。再退后一步,让我们的父母颐养天年总是最起码的,这是不能讨价还价的。我们在座的,除大哥外,都已为人父母。你们在养育子女时,也不会先考虑留足自己养老钱,再考虑子女吃饭、穿衣、读书、婚娶的事吧,只要子女好,一切都好。你们的父母也是这样,当年他们为了让你们吃饱穿暖,上学读书建房婚娶,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份养老钱。因此才不得不向你们讨要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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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是真心的,无私的。因为二老的无私,以至于今天还要向你们讨要生活费。今天在座的七位兄弟姐妹,你们不感到心有愧吗?当然,你们每个人都有不养父母的理由,但你们哪一个理由可以与父母的养育之恩相抗衡。你们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孝敬父母是不能讲条件的,也是不能讨价还价的。”

“俗话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进门叫声妈,犹如公园泡氧吧;出门叫声爸,再大困难都不怕;爸爸头顶一个天,妈妈脚踩一片地,中间的孩子好神气。二老健在全家福,二老不在各东西拥有要知道珍惜,二老健在是你们的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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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的一番话,字字句句,掷地有声,七儿女哑口无言。

“关于二老的赡养,我提几点建议:一、按照农村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老每人每月生活费260元,由二儿子、小儿子和四个女儿共同平均支付,并参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交钱时必须有大哥在场。二、日后父母一般生活料理及小病医疗费由二儿子和小儿子共同承担,父母大病医疗费、护理费及后事料理费由除大哥外的兄弟姐妹共同承担。

二老及兄弟姐妹均表示没有意见,他们很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调解心语

谚语劝导法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利用富有智慧和哲理并浅显易懂的群众俗语来劝导当事人辨是非、明事理的一种调解方法。恰当地使用调解谚语,有利于缓和紧张气氛,促进当事人尽快达成共识。

本案中,调解员在阐述父母对大家庭的重要性时,运用了一系列的调解谚语:”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进门叫声妈, 犹如公园泡氧吧;出门叫声爸,再大困难都不怕”;”爸爸头顶一个天妈妈脚踩一片地,中间的孩子好神气”;”二老健在全家福,二老不在各东雨”。与空洞的说教相比,效果显然不同。同时,由于不赔养父母的行为是一个不光彩的行为,如果调解员不注意方法,可能让当事人恼盖成怒,调解谚语在这里就起到了一个”润滑剂”的作用。

村干部点评

在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今天,赔养纠纷仍时有发生,令人痛心。本案中,司法所长灵活运用老百姓熟悉的语言调解纠纷,既理直气壮,又劝导有方,令人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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