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辖区涉外治安环境
进一步加强外国人管理工作
保障良好的外籍人员管理秩序
乌龙派出所积极开展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
非法就业外国人清理整治工作
坚决抵制“三非”人员的入侵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取得显著成效
对“三非”外国人说:NO
一是充分认识清理整治“三非”外国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对辖区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稳定的治安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加大清查力度,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商城、出租房屋、企业、小工厂等重点场所开展 “ 地毯式 ” 清查,全面清查辖区内“三非”外国人,对于发现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依法严厉打击。
三是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知法守法意识,增强企业、单位、出租房屋者对“ 三非 ”外国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6月26日,乌龙派出所民警开展清查工作时,在某公司里发现六名疑似外籍男子。经询问得知六名男子均为缅甸籍来昆非法就业人员。随后民警将六人口头传唤至乌龙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目前,该六名非法就业外国人均已被依法予以拘留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21日,乌龙派出所民警在某店铺发现两名疑似外籍人员,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经询问,两人均为缅甸人,两人于今年7月初在未办理任何手续及证件的情况下从缅甸非法入境,后来到呈贡。目前,该两名非法入境外籍人员已被依法采取拘留审查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乌龙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各工厂企业、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巡查,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查处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外籍违法人员及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确保辖区治安秩序平稳有序。
法律链接
针对非法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非法居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防范支招▼▼
市民在出租屋或提供住所给外国人时,应要求外国人提供有效的护照原件,并提醒其及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出,留宿人和外国人将会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非法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防范支招▼▼
“非法聘用外国人”,是指:
(1)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2)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地域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3)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单位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4)违反勤工助学岗位范围和限时的规定聘用外国留学生中国境内工作的;
(5)其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形。
特别提醒:企业聘用外国人须依法依规,到相应的就业管理部门办妥工作许可,并获得工作类居留证件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亦应提醒外国人切勿超范围超时工作。
来源: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乌龙派出所
发布: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新闻宣传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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