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中院全國首創「擬處置財產」公示

為了堅決打贏“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戰,融入本市“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豐富執行措施,吸引第三方參與執行,切實維護金融秩序,有效維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創新執行措施,在全國法院系統首次推出“擬處置財產公示”公示模塊。

天津市二中院全國首創“擬處置財產”公示

執行案件在立案後,有發出執行通知,核實財產狀況,委託評估鑑定等必要環節,因此距離進入財產處置程序需要一定的週期,而進入拍賣程序後,公告期只有一個月。公告期間短,對標的物展示、宣傳、推廣週期短,對標的物感興趣的第三方往往沒有足夠的時間關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拍賣成交率不高。

為提高拍賣成交率,天津市二中院執行局創新執行措施,在執行案件立案後,經申請執行人書面同意,第一時間將已保全財產在二中院網站上公示,為評估拍賣做準備;同時吸引對被執行財產感興趣的第三方關注,有買受資產意願的第三方可藉由二中院搭建的公示平臺,查詢近期該院擬處置的資產,並通過網站公佈的申請執行人聯繫方式,直接與該案申請執行人取得聯繫,進一步溝通洽談,尋求合作或購買資產,以儘快盤活被執行人的資產。這樣可以更大程度有效維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從而進一步有效推進案件執行。

有的被執行人的企業,實際上還具有一定的經營能力,只是因為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產業政策調整所引起的資金鍊斷裂、暫時經營困難而無法履行債務,還有恢復正常經營盈利可能性,藉此通過第三方注資得以繼續發展,盤活其資產,助推企業走出困境,同時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

“擬處置財產公示”欄目已於今年6月在二中院官方網站正式上線。短短一個月時間,已有一家本市被執行企業涉及的案件通過這種方式得以順利執結,另有5家被執行企業與7家第三方投資單位達成了初步框架合作事宜,涉案標的額達7.4億元。

通過本次創新,天津市二中院取得了有效成果,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 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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