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常有人發傳單介紹你去理財;
上網常看到各種
所謂高回報的投資理財方案;
還有老年人最容易上當受騙的保健品推銷......
這些都有可能讓你陷入非法集資的泥潭!
近年來,以投資理財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猖獗,活動形式花樣翻新,有的打著“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倡導綠色健康消費”等旗號,有的借用私募基金、P2P、眾籌等概念,欺騙性強,危害性大。
藉此機會,和檢察君一起回顧那些慘痛的非法集資案例,希望過去的傷痛能夠警示大家提高風險意識,對非法集資活動擦亮眼睛。
和檢察君一起,
離真相更近一步,
離理性更近一步。
案例
高息借貸,暴富神話夢碎
鄂爾多斯一家商貿公司起初只是經營出租車、貨車等小項目的小公司,在三年時間裡,董事長石某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計吸收民間資金7.4億多元。在這個過程中置地“炒”房,開始了狂熱借款和投資的大戲。
最初的一段時間,石某很講信用,按月結利息,於是很快在當地傳開了,借款人絡繹不絕,甚至有人嚐到了甜頭,四處借錢再貸給石某,賺取中間的利差,擔任掮客。
待案發時,到警方報案的受騙群眾已有300多人,其中個人放貸額最多的為6700萬元。案發後能夠追回的僅為3.41億元。突然蒸發的4億元財富中,多數是婦女、老人“壓箱底”的錢。
高利貸天生具有一種魔力:因為容易獲得,在資金飢渴狀態下的企業主往往失去理性判斷,鋌而走險;而超高的利率也會助長放貸者僥倖的心理,以為可以日進斗金。然而,“借新錢還舊錢”的遊戲終究是一條不歸路。
那麼,問題來了!
什麼是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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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特徵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報酬。
⊙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
1
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
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
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
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
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
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7
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
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
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常見手段
1
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2
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後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
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製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
4
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有些參與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活動?
認清危害
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
正確識別
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3
理性投資
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4
風險自擔
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針對非法集資,我們在行動!
為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風險防範意識,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日前,平和縣人民檢察院會同縣金融辦、公安局、法院、銀監辦和多家銀行等相關部門單位上街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工作人員通過接受諮詢、發放宣傳材料、懸掛橫幅等多種形式,為過往人民群眾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主要表現形式、常見手段及社會危害,引導人民群眾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樹立理性的投資理財觀念,避免自身財產受到損失。本次活動共發出各類宣傳材料3000餘份,發送信息12萬條。
寫在最後:
大量血的事實和教訓證明:
非法集資是陷阱,而不是“餡餅”;
一勺勺積累的東西,不要用桶倒出去
一分分積攢起來的財富,
絕不能交給非法集資的騙子,讓他們揮霍享用!
審核:黃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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