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是一個上巿公司,制假疫苗,直到有人舉報才知曉。原因出在哪?

少年販賣機


武漢生物和長春長生疫苗造假,為什麼直到有人舉報才知曉,原因在哪裡?



其實真是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某些陰暗的骯髒的交易。人命在他們眼裡,哪有錢重要啊,嬰幼兒的健康在他們眼裡,如鴻毛般輕薄。

1,生產過程

從現在資料來說,這批次假疫苗是在生產過程中就已經發現有問題,可是長生的決策領導們認為只是達不到藥效,產生不了抗體,故而修改了一部分產品產品或者工藝參數,強行將不合格的疫苗變成合格的疫苗。繼而成功出貨山東等地。

2,上市後抽檢過程

在這些疫苗上市後,中檢院從武漢生物和長春生物104個批次中抽檢了4個批次,2個批次不合格。但是沒有後續動作,剩餘批次被全部認為合格品,從而發往全國各個地區。


3,銷售過程

目前長春生物的銷售員在銷售長春生物的各類疫苗中存在行賄行為,在疫苗銷售過程中,長春長生涉及多起行賄,其通過行賄地方醫院、疾病防疫部門,給予回扣方式推銷其產品。據第三方軟件統計,涉及長生生物的法律文書中,“貪汙賄賂”類案件最多,為20例。(此部分信息來源於網絡)

4,使用過程

有部分父母這兩天對防疫站的工作人員大吼,其實沒有必要,其實他們什麼都做不了。他們缺乏有限的疫苗真假的檢測手段,另外,上面送什麼藥,他們用什麼,他們決定不了的。

以上。


心牧歌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沒有內部員工的舉報和配合,長生生物到現在依然會逍遙法外,為所欲為。

那麼,這麼嚴重的製假問題,而且還是最為敏感的醫藥行業,為何要靠舉報這種最原始的方式發現呢?答案其實很簡單,當正當途徑已經阻塞時,只能依靠旁門左道了。

正常的情況來講,一家醫藥公司的產品,應當經過前期的技術實驗,成品投產,質量檢測等環節,然後再報送至權威部門進行檢測合格後上市,而這也不能確保安全到達老百姓手中。在使用環節,採購部門同樣還需要進行再次的疫苗檢測檢疫,在確保各項指標合格這後再發放至基層單位使用。這才是一個正規有效且能確保安全的使用渠道,多方檢測,共同監督,有效預防。

遺憾的是,對長生生物的疫苗,我們明顯是九龍治水,都在管卻都沒有管住,如果在源頭和流通環節當中,我們任何一個環節加以嚴控,多用點心,都不至於讓不合格疫苗流入社會。

為什麼呢?其實原因大家都懂的。

長生是一個聰明的公司,他孰諳醫藥行業的規則,明白每個環節上的人都需要什麼,只要某些方面到位,別說是選擇性失明,就是眼瞎他們都會演的很棒。


元芳有看法


看來有三個重要環節都錯過了:1.實驗室出廠檢測2.疾控中心抽檢3.不良反應反饋檢測。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驗室出廠檢測!這個出廠檢驗報告需要加蓋公司公章,主要檢驗負責人和複檢負責人都要簽名。如果出現問題,企業相關人員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出廠檢測的報告一定是隨貨同行的,如果沒有這個單子疾控中心根本不敢接收。

這個舉報能成功,說明舉報的內容很詳盡,並且客觀、準確,相當於點中了長春長生的死穴!另外長春長生提供的相關申報資料是否作假,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出現了問題先從內部找原因,核心問題還是長春長生在生產上有重大失誤!生產和檢測其實是統一的整體,如果生產不嚴格,那麼檢測更容易出問題。出現了問題檢測就應該及時反饋,找出問題及時的修正,顯然長春長生沒做到這一點。

產品走向銷售這一環節,如果按照一般步驟,必須嚴格走招投標採購這個流程(我說的也很籠統):資質申報——資質審核——產品申報——產品審核——報價——議價——中標公示——中標——報檢——採購入庫——抽檢等流程。但是具體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決策失誤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統統不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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