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丽水获“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2018-07-25 10:0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郑茹茹 记者 杨慧玲

喜讯!丽水获“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碧水蓝天下的丽水

7月24日,记者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名单,认定丽水市等3个地级市为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庆元县、缙云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等18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

喜讯!丽水获“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松阳县松阴溪

据悉,早在2000年,丽水撤地设市之初就确立了“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2008年,在全国率先发布第一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之后丽水又先后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3年)、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4年)“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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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绿水青山间的乡愁艺术小镇——古堰画乡

2012年,丽水9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生态县,是我省首个实现省级生态县创建“满堂红”的市。2015年2月,省政府正式命名丽水市等四个市为首批省级生态市(设区市)。截至2016年,云和、遂昌、庆元、缙云、松阳、景宁6个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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