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工,干了11年没有编制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

事业单位临时工,干了11年没有编制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

其实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更久的大有人在,别说11年,15年20年甚至赶到退休的都有,有的签的还是劳务派遣的合同。

现在已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退休也是领养老保险的,如果你不计较工资比在编或正式工低,可以考虑继续干下去,一来稳定,二来五险一金有保障,虽然低一点,但蚊子肉也是肉,总比没有好。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就是说,像你这样已经在一个单位干了十一年的,不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已经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如果拒绝,按照劳动法规定,将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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