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延慶這些區域,禁放!

8月1日起,延庆这些区域,禁放!

自煙花爆竹實施“禁限放”以來

得到了咱們延慶老百姓的廣泛擁護和大力支持

這不,延慶區政府又出新規定!

這些區域和部位

禁!止!燃!放!

8月1日起,延庆这些区域,禁放!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放

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7年7月1日,延慶區施行了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禁限放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擁護和大力支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生活環境,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和次生的空氣、噪音汙染明顯減少。為營造更加優良的生活環境,進一步遏制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和空氣、噪音汙染,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關於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有關規定,2018年8月1日起,延慶區部分區域和部位施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和禁放部位

延慶區主城區及周邊地區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東至大秦鐵路,南至東姜路——延康路——百康路,西至康張路——西外大街——錦川路,北至團結路以內的區域(含道路本身)。(如下圖)

8月1日起,延庆这些区域,禁放!

除上述區域外,以下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周邊20米;

2.車站等交通樞紐周邊10米;

3.機場周邊範圍繼續按照《關於加強首都機場周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煙花辦字〔2006〕8號)執行;

4.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周邊60米;

5.35千伏(含)以上輸電線路及變電站為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為輸電線路兩側30米、變電站圍牆外30米;

6.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為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為醫院圍牆外10米;中小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及周邊10米;

7.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周邊150米;

8.重要軍事設施周邊10米;

9.除《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外,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周邊60米;

10.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周邊10米;

11.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周邊10米;

12.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的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13.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周邊10米;

14.建築工地周邊30米;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的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15.設有外牆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築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範圍,其中屬於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60米範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以上的建(構)築物周邊30米範圍內為禁放區域;

16.公園景區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17.居民小區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禁放區域和禁放部位任何時段均禁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二、煙花爆竹臨時禁放措施

空氣重汙染橙色以上預警天氣,延慶區全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部門單位職責

1.各鄉鎮(街道)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小區物業公司等,應當落實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設置明顯的煙花爆竹禁放標識,落實看護力量,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且不聽勸阻的,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公安機關對單位或個人在禁放區域、禁放部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責令其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

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人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查處。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運輸、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並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群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對舉報人身份等信息嚴格保密。

四、附則

本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延政發〔2017〕14號同時廢止。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不放煙花爆竹

從我做起~

8月1日起,延庆这些区域,禁放!
8月1日起,延庆这些区域,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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