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既然去中心化那關於監管問題

“ 一些留在監管嚴格國家開展業務的區塊鏈項目發起方相信,只有去除ICO和虛假代幣發行的區塊鏈,才是“乾淨”的,才能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最終獲得發展前景,這構成了“無幣區塊鏈”的雛形。

國內一位創投基金負責人,正準備前往馬其他投資區塊鏈項目。由於各國對區塊鏈與代幣發行(ICO)監管尺度不一,越來越多的ICO項目選擇在柬埔寨、馬來西亞、塞舌爾、馬耳他等監管相對寬鬆的國家註冊。

一位國內區塊鏈項目創業者告訴記者,這種操作實際上也是“監管套利”。目前,中、美等國對ICO從嚴監管,而上述國家不僅能獲得相對寬鬆的募資環境(包括募資對象不侷限在合規投資者範疇),還能借助當地扶持政策拓展應用場景空間。

上述區塊鏈項目創業者直言,監管套利也造成新一輪ICO亂象,部分具有欺詐性質的ICO項目捲土重來。比如近期越南爆出全球最大ICO騙局,3.2萬投資者被騙約6.6億美元。這背後,是兩家來自新加坡與迪拜的ICO項目發行方。

“但這未必影響中小國家對區塊鏈的扶持態度。”中國區塊鏈應用研究中心理事長郭宇航向記者表示。當前新加坡、馬來西亞、柬埔寨等國對區塊鏈等新興科技都採取相對積極的監管措施。相比而言,中美等大國或採取追隨策略,即讓小國先行先試,等待時機成熟再逐步放開。

區塊鏈既然去中心化那關於監管問題

各國監管尺度不一

不同國家之所以對區塊鏈ICO監管態度不一,在於它們對金融風險的防範力度存在差異。

“中、美等國金融監管部門是不會縱容金融風險出現的。”一家美國區塊鏈投資機構負責人向記者分析。一旦區塊鏈涉及Token(通證,即數字貨幣)與ICO,就容易產生證券發行失控風險。因此這些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對Token與ICO採取嚴防死守的態度,比如中國直接叫停ICO發行,美國則要求ICO必須針對合格投資者發行,甚至部分被視為高風險的ICO項目不準向美國人募資。

相比而言,部分中小國家對區塊鏈、Token、ICO的監管力度相對寬鬆。比如瑞士將沒有實際應用場景的ICO項目納入證券業務監管範疇,對有實際應用場景的ICO項目則不再視為證券發行。這吸引越來越多區塊鏈創業機構前往註冊發展業務,比如以太坊就在瑞士註冊。

在上述美國區塊鏈投資機構負責人看來,一方面這些國家認為當地經濟金融規模低於大型國家,金融風險相對可控;另一方面通過吸引區塊鏈項目落地,引入大量資金,推動區塊鏈成為本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

上述國內創投基金負責人坦言,這種狀況讓VC/PE機構倍感壓力,一些優質區塊鏈項目不再需要VC資金,轉而通過ICO募資。

但這種監管套利行為正引發新的ICO亂象。部分具有欺詐性質的ICO項目先在中小國家註冊,然後在開曼群島等離岸金融中心設立所謂的基金,向不同國家散戶募集資金認購。

“由於這些國家對ICO項目募資對象未做限制,因此很多沒有實際應用場景與底層技術的區塊鏈項目採取類似‘傳銷’等方式向不同國家散戶募資。其獲利邏輯是吸引更多不知情投資者參與認購數字貨幣,將價格推高後獲利退出。”上述國內創投基金負責人直言。

區塊鏈既然去中心化那關於監管問題

區塊鏈“無幣化”爭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瞭解到,除了虛假區塊鏈項目利用“監管套利”,部分具備技術含金量與真實應用場景的區塊鏈項目也在利用監管差異尋求發展空間。

圍繞區塊鏈是否需要“代幣發行”(ICO),業內也存在著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些選擇前往監管寬鬆國家註冊的區塊鏈項目發起方認為,區塊鏈與代幣發行不可分離。原因是代幣發行不僅為了獲得融資,還能形成激勵機制,即通過財富效應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其中,最終對區塊鏈發展前景形成共識。若失去ICO功能,其價值就好比一個升級版企業數據庫,產業發展步伐將大幅放緩。

反之一些留在監管嚴格國家開展業務的區塊鏈項目發起方相信,只有去除ICO和虛假代幣發行的區塊鏈,才是“乾淨”的,才能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最終獲得發展前景,這構成了“無幣區塊鏈”的雛形。

“當前,無幣區塊鏈不僅在中國流行,美國IBM Hyperledger所引領的聯盟鏈發展模式,也認為Token不是必需品。”郭宇航告訴記者。比如區塊鏈機構R3在針對銀行機構的區塊鏈技術應用領域,就不打算髮行相應的Token。

未來區塊鏈發展是否需要代幣發行,很大程度取決於各國監管部門的態度。

“近期美國SEC主席的態度正發生變化。”郭宇航透露。最初他認為任何ICO都屬於證券發行範疇需納入監管,如今他承認部分ICO並不是證券發行,而是屬於特定應用場景的通證(Token)。

儘管SEC態度鬆動,但當前美國區塊鏈監管格局混亂。目前,美國至少有12個部門參與數字貨幣監管,其中包括OFAC、OCC、SEC、CFTC、FTC、CFPB(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等,且各個部門監管立場不盡相同。比如近期CFPB打算在多個領域給予創業公司違規豁免,即法院可以根據CFPB的認定,駁回對這些金融科技公司違規行為的起訴,但其他監管部門仍對涉嫌違規的區塊鏈機構採取罰款、抓人等措施。

因此,不少美國的ICO項目在美國本土採取“無幣化”業務模式,但在監管寬鬆國家則開展ICO募資與“有幣區塊鏈”業務。

“只要各國之間(或國家內部不同部門)對區塊鏈ICO的監管尺度存在差異,相應監管套利活動就不會停止。”上述國內創投基金負責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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