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設計的構成要素

燈飾是時代風尚和時代精神的載體,燈飾設計涉及材料學、物理學、工程學、藝術學、心理學多種學科,一種系統工程。其構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燈飾設計的構成要素

  1. 功能要素:即照明功能和裝飾功能。根據使用環境,確定光源功率、照度、色溫、光效等參數,明確是直接照明還是間接照明、室內還是室外、居家還是商用、全空間還是局部,明確控制方案。在滿足既定的照明需求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燈飾的照明氛圍選定燈飾的設計風格來滿足裝飾功能。

  2. 立體構成要素:包含了燈飾的造型設計、結構設計、工藝設計和材料選擇。在選定的設計風格前提下確定材質,包括燈罩材質和骨架配件材質;展開想象力構思燈型各結構。燈型和結構的實現儘量兼顧製作工藝以便控制加工成本。

  3. 平面構成要素:是指視覺傳達要素設計。包括燈飾的色彩、圖案肌理等。在不違揹人們生理習慣的前提下,對所要傳達的視覺信息進行組織和編排,捕捉消費者視線,引導消費者產生審美體驗。

    燈飾設計是創造使用價值和審美價值的工作,通過燈飾創意設計,將構想中的理念和意境傳達給燈下人是設計師最高

的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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