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新郑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关线索

案情介绍

:该案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我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2017豫0184执411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张兰,新郑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关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张兰

性别:男

年龄:40

住址:新郑市龙湖镇张小庄330号

身份证号:410123********2516

立案时间:2017-01-13

执行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张枝勤、张兰、张国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代曹国明偿还原告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1.1万元及利息(自2012年8月4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1780383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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